本报讯(记者 朱松梅)在每条河都有河长的基础上,今年,本市还将设置相应的警长和检长,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涉水执法的力度,必要时针对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18年市水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河长是属地“一把手”,负责统筹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协调各部门共同治河。自2017年7月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本市已基本建立市、区、街乡镇和村四级河长体系,5900余名河长共同治河。
今年,水务与公安部门深化联动机制,将设置数百位河道警长。“警长将协助河长依法管水治水,对涉河、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又为截污治污、水域管理、清障拆违等河道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执法保障。”市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刘凯说,日前,市公安部门和水务部门已联合出台《关于河湖管理和保护联动执法机制的意见》,市、区两级的水务部门都将于本月底之前建立执法警务站,各街道、乡镇还将设立警务联络员。一旦出现严重涉水违法行为,警长将直接参与执法。
“此前多年,我们在查处违法行为时的确常感到力不从心。因为涉水执法属于行政执法范畴,它与刑事执法相比,存在手段单一、力度单薄、震慑力不足的问题。”一位水政执法队员告诉记者。今后,河长与警长互相配合,意味着涉水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衔接,震慑力不足的尴尬局面将有望得到改变。
去年,“河长+警长”的工作模式已在海淀、延庆、密云等区试点,累计查处涉嫌水环境污染的刑事犯罪案件21起,效果显著。市水务局法制处处长宁满江告诉记者,2017年11月,小月河因非法排污遭受严重污染。正是因为警长在第一时间介入查处,5名犯罪嫌疑人才被迅速控制。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检查系统也将参与到河长制建设之中,专门为河流设置检长。宁满江介绍,去年6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被正式写入民诉法和行诉法。目前,检察机关与水务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特约观察员、工作通报、线索移送等8项合作机制,河道检长将从联席会议、群众举报、日常走访中寻找线索,针对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推动环境问题解决。
刘凯介绍说,在“河长、警长、检长”的治河模式之外,纪检监察部门将继续对各级河长、警长的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一旦发现河长、警长存在渎职等现象,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