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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23日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7届会议上,中国提出的“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获得通过。决议提出,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各国要坚持多边主义,加强人权领域对话与合作,实现合作共赢。
“人类命运共同体”获得联合国的肯定早已不是第一次了。
2013年3月23日,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习近平主席面向世界提出命运共同体理念,确立人类文明走向的新航标。2017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重要演讲,深刻阐释了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为推动世界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提出了中国方案。
▲2017年1月11日,在肯尼亚蒙巴萨,当地民众在中国承制的蒙内铁路首批内燃机车旁载歌载舞。(来源:新华网)
2017年3月17日,联合国安理会以15票赞成,一致通过关于阿富汗问题第2344号决议,决议首次载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念,同时提出通过“一带一路”建设等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敦促各方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安全保障环境、加强发展政策战略对接、推进互联互通务实合作。
当年8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代际对话大会召开。会议围绕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17个具体目标展开对话,其中一个新的亮点就是“一带一路”的倡议进入联合国非政府组织年会的对话内容,这也是自“一带一路”倡议进入联大与安理会后,再次进入全球非政府组织的主题对话。
短短三个月后,在11月举行的第七十二届联大负责裁军和国际安全事务第一委员会会议上,中国关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再度写入了本届联大一委通过的“防止外空军备竞赛进一步切实措施”和“不首先在外空放置武器”两份安全决议中。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首次载入联大一委决议,填补了联合国国际安全领域决议的空白。这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首次写入联合国决议,意义非同寻常。
“人类命运共同体”屡屡被联合国“青睐”,体现了国际社会的共识,彰显了中国理念和中国方案对全球治理的重要贡献。
▲2017年11月15日在德国波恩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拍摄的中国展馆。(来源:新华网)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成功使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对全世界减贫的贡献率高达70%。与此同时,中国向亚非拉等地区提供无私援助,先后帮助120多个发展中国家落实千年发展目标。中国所倡导的“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已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推动力,成果将由全人类所共享。
可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绝不是一句空洞的政治口号,而是远大的中国理想、郑重的中国承诺、深邃的中国智慧、实在的中国方案。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俞建华大使表示,实现人人得享人权的崇高目标,需要各国牢固树立合作共赢理念,在人权领域开展对话与合作,共同促进和保护人权。中国提出的决议顺应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愿望,契合当今时代发展潮流,是中国对全球人权治理做出的积极贡献。
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阿希姆·施泰纳则认为,中国不仅充分拥抱了自身历史发展的新时期,也致力于解决联合国正在关注的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社会进步以及生态环境可持续。“这标志着我们正在朝着一个全新的时代发展。中国与世界,正在一起探索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