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农村婚姻理念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就算夫妻之间再吵再闹,忍一忍就过去了,不会想到离婚,可是随着农村的发展和互联网的传播,农民的思想也发生了转变,离婚已经成为了农村司空见惯的一种现象,但是离婚不是想离就能离的,即使男女双方自愿的,有以下四种情况的,登记机关也不会给他们办理离婚手续的。
1、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离婚协议没有达成。
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首要条件就是夫妻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起草了离婚协议,民政局才会办理离婚登记,但是现实中,很多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或者是对于财产分割或是孩子抚养没有协商一致,民政局是不会给办理离婚登记的。
2、夫妻一方或双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夫妻离婚应本着自愿原则,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如神志不清的精神患者,他们离婚就谈不上自愿二字,所以无法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
3、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但是如果是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在国内进行公证的,要办理离婚手续国内民政局是不会受理的,只能向法院上诉。
4、用虚假身份信息登记结婚的或者没有登记结婚的 。
“骗婚”相信农民朋友都不陌生,高额彩礼娶回来的媳妇,没过几天就消失了,这类人大多数都是从外地来的,没有身份证或者身份信息是假的,一般农村结婚都是办酒席举行婚礼就可以了,很多人都没有办理结婚证,但是没有登记结婚就无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更无法办理离婚手续,导致很多农民都受到了伤害,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的离婚可以上诉要求撤销婚姻登记。
离婚不管怎么说,夫妻双方或多或少都会受到伤害,有孩子对孩子的伤害和影响更是一生的,所以希望农民朋友们一定要考虑清楚,不要盲目的因为小事而离婚,也提醒准备择偶结婚的男女,特别是大龄男女,当走进婚姻殿堂之前,应相互多交流、多了解,不要急于求成,以免上当受骗而后悔莫及。
原标题 /新规:2018年想离婚没那么容易,这4种情况下办不了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