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动物的基本权利,既是对动物权利的尊重,也是人类的自我完善与提升。但是,爱护动物,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无节制地纵容流浪狗伤人、传染疾病。
据报道,5月3日凌晨,湖南湘潭大学通过校方官微和微信公号发布通报,称5月1日和2日,在校园里发生了两起女生遭流浪狗追咬致伤的事件。事发后,两名女生已及时到医院进行狂犬疫苗注射和伤口处理,目前身体情况稳定,已恢复正常学习生活。通报同时表示,学校保卫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校园流浪动物的清理力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从网友上传的视频看,成群的流浪狗追逐撕咬女生的场面十分惊悚,任何一个看过视频的人相信都会受到惊吓。涉事女生没出大事,还能够保持“身体情况稳定”,并“恢复正常学习生活”,亦属万幸。很难设想,如果类似事件发生在你我身边,被追咬的人有没有可能侥幸逃脱?
事实上,这样的疯狂撕咬,并非不可避免。据知情网友披露:“去年学校保安组织过扑杀流浪狗,但在朋友圈被一众小清新疯狂围攻咒骂,打狗行动最后不得不中止,后来有人组织起了动保协会,干的也多是投喂的事,实际有效行动并没见多少。”如果当时的清理行动能够坚决处置校园流浪狗,局面必将为之一变,不至于总是让落单的学生走在校园里心惊胆战。
是否“关怀生命”、能否“爱护动物”,是体现社会道德水准的一个重要标志。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仅仅体现在物质和文化层面,更体现在民众对同侪乃至动物的态度上。保护动物的基本权利,既是对动物权利的尊重,也是人类的自我完善与提升。但是,爱护动物,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无节制地纵容流浪狗伤人、传染疾病。
爱心与安全是两回事。任何爱心的抛洒播布,都不能以侵犯人的安全作为代价。一个社会,即便再强调动物权利,也不能将这种权利凌驾于人的安全权利之上。这应该成为一个基本共识,不应有任何轻忽或越界。
校园是一个相对封闭、因而也相对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学生身处其间,匆匆走在上课路上也好,悠游于山坡池边也罢,或坐或卧、或行或驻,理应有足够的安全预期,处于“不设防”状态。如果要求大家时时拎着一根打狗棒,提防流浪狗咬人,不仅大煞风景,也会因为总处于身心高度紧张状态而不堪负累。这显然是有问题的,作为管理者的校方,理当为此负责。
学校其实完全可以及早行动,把工作做在前面,防患于未然,大可不必等到有学生被群狗撕咬了,才急慌慌出来表态要处置流浪狗。一者,对于流浪狗的危害,相信校方应该能有足够的认知能力,每天那么多狗在校园肆意奔逐,岂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再者,即便有爱狗人士阻挠打狗,校方也应该有一个明确态度,而不是左右游移,取“骑墙”态度,甚至哪边风大往哪边倒。此前打狗,爱狗人士一抗议,学校立马收手;此番狗咬人,又立马开始打狗——那么,过一阵是不是又会反弹?
当下之计,像校园、居民小区等这样人烟密集的场所,应该彻底驱逐流浪狗,杜绝狗患,切实保障每一个生命个体的安全权利。
而从长远看,则不妨构建相应的常态治理机制,彻底整治流浪狗繁衍带来的咬人、感染风险。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有必要考虑一般民众的观感,不要总是把血腥的打狗场面展示在民众面前。扑杀流浪狗,也要讲动物权利,要坚决反对那种运动式的打狗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