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个典型案例敲响警钟
只因怀恨在心,竟然在他人酒杯中偷放冰毒;凌晨入室杀人,只为筹钱买毒品……“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浙江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并发布11个典型案例。
2017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案件5616件、7096人,与2016年的5550件、6176人相比,略有上升。今年1至5月,全省法院共办结各类毒品案件1835件、2304人。毒品犯罪的主要类型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共审结3082件、4289人,占全部毒品案件的54.8%;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反映毒品消费的“末端”案件共计2410件,占全部毒品案件的42.9%,与上年2344件相比略有上升。
“这反映出我省禁毒工作依然任重道远。”省高院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另一方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件共5件、6人,所占比例较小,体现出浙江在管控制毒物品方面措施得力,成效显著;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罪的案件有11件,与2016年10件相当,说明禁毒工作在农村某些地区仍然显得较为薄弱。
从浙江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看,毒品犯罪高发地区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温州、杭州、台州、宁波4个地区,共计3629件,占全省毒品犯罪的65.24%。同时,未成年人参与毒品犯罪的有52人,占全部毒品犯罪人数的0.73%,但是这一数字并不包括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等以未成年人为受害对象的情况。“虽然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所占比例不高,但仍然反映出对未成年人涉毒犯罪的教育预防工作任重道远。‘警钟’敲响,家庭、学校和社会必须积极行动起来,保护孩子免遭‘毒’害。”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编:张丽玮、吴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