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毒品犯罪“快递化”趋势明显,闪送、顺丰等快递企业以及快递柜、代收点等均曾被利用。朝阳法院向国家邮政局发送司法建议,建议该局加强监管,督导快递行业落实寄件实名制。
快递运毒案一年增3.5倍
据朝阳法院统计,2013年,首次审结利用邮寄快递方式实施毒品犯罪案件,当年涉案数量仅为1件,涉及1名被告人、70余克毒品。2014年审结同类案件4件,涉及6名被告人、300余克毒品。2015年同类案件两件、3名被告人、500余克毒品。2016年同类案件4件、4名被告人、200余克毒品。去年,同类案件审结数量猛增至18件,一年之间增长3.5倍,涉20名被告人,毒品数量也增至1100余克。
快递运毒案件涉及闪送、顺丰、中通、申通、韵达等多家物流企业;递送的毒品包括冰毒、海洛因、大麻和K粉等;涉及的罪名主要是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利用快递运毒的毒品数量平均达到50克至70克,传统涉毒犯罪案件的毒品数量大多在10克以下。
不仅如此,朝阳法院根据调研发现,为了避免与快递员直接接触,丰巢快递柜等智能无人收递设备,以及菜鸟驿站、国安社区、便利店等代理收发点也被犯罪分子利用。
运毒交易社交网络化
犯罪分子利用快递运毒,千方百计地利用快递特点,隐藏犯罪行为。
例如,犯罪分子均使用自封袋、锡纸等对毒品进行包装,然后放入管状物、盒状物中,再次严密封装。同时利用家电、服装鞋帽、儿童玩具、食品、药品等各种物品进行伪装,夹藏在快递中避免被发现。王某运输毒品罪一案中,被告人王某通过快递寄出几件衣服,其中一件衣服口袋中藏着三四根彩笔,每根笔的笔芯都被王某放了3小袋冰毒,顺丰快递员收件时虽然查看了包裹里是服装,但并没有发现衣服中夹带的笔和毒品。
同时,快递收件人、发件人均使用虚假姓名和身份,地址不具体到门牌,甚至电话都预留他人号码,再委托他人收件转寄,这些方式都增加了犯罪行为的隐蔽性和查处的难度。
朝阳法院刑二庭副庭长万兵介绍,在毒品流通环节呈现快递化特点的同时,联络社交网络化、毒资移动支付化特点也十分明显,微信、陌陌、QQ等网络社交平台甚至是网络直播平台,在毒品交易中发挥了媒介作用,而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手段也成为毒资收取的主要方式。
无人快递更需监管
万兵表示,运毒“快递化”导致毒品更易扩散、流通,尤其与网络社交媒介相结合,毒品交易更为分散化、隐蔽化,甚至有商业化趋势,加大了禁毒的难度。这其中暴露出了快递行业经营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包括寄件实名制落实不到位;收件验视和安检力度不足;在智能化、无人化创新的过程中单纯考虑便捷性,忽视通过技术手段解决人证相符、当面验视等问题。
朝阳法院日前向国家邮政局发送司法建议函,建议规范快递企业收件查验身份、验视内件的操作程序和快件安检项目,改良安检设备、提高违禁品安检力度,同时利用推进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契机,对快递企业的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奖惩,促进快递企业做到逢寄必查、逢件必验、逢疑必检。建议及时跟进行业发展进程,通过行业规范、标准等形式解决创新背后的制度漏洞和风险,例如要求在无人化智能设备中添加人脸识别系统或身份证验证系统,防止无人化设备成为犯罪工具。建议提高快递行业员工对毒品的辨别能力、禁毒意识和法律意识,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毒品等犯罪活动,防止出现明知寄件物品系毒品仍提供收寄、送件服务的涉嫌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