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人物陈秋晓报道
近日,有网友称其丈夫看过《战狼2》后“牵起了深深的军事及爱国情节”,后购买两只仿真枪,但被法院判刑三年。
每日人物获取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白振华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书显示,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7月以来,被告人李某1帮助他人,直接或通过下级代理钟某竣、被告人栗某等人利用互联网将枪支贩卖给被告人栗某、被告人杜某一、被告人白振华、马某里、李某2、被告人石某峰等人共计7支枪支以及子弹479颗。
其中,“被告人白振华利用互联网非法购买枪支2支。”
《战狼2》海报。
另据判决书显示,该案共有12名被告人,在被判实刑的6人中,除白振华和另一被告人江某外,其余人都有贩卖枪支行为。江某除被判犯非法买卖枪支罪,也被判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而贩卖枪支的张某园、韩某等被告被法庭判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对此,白振华的妻子在微博上称,自己作为妻子,完全无法接受。她认为这是司法报复,“张某园为白振华的上家,为何上家反而比白振华判的轻,为何比我们情况严重的也比我们判的轻”。
梳理判决书发现,12名被告人除同样被判实刑的江某一方不认为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外,白振华一方也明确提出了无罪辩护,“被告人白振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其辩解:其没有犯罪动机,故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白振华的辩护律师称:“白振华以收藏娱乐为目的,没有犯罪的主观认识和犯罪动机,其只有购买行为,没有贩卖行为,故不符合非法买卖枪支罪的构成要件;白振华的行为显著轻微,没有社会危害性,其未规避调查,坦白了案情,且一贯表现良好;根据最新的两高批复规定,应宣告被告人白振华无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振华非法买卖枪支的行为有其供述及相关物证、书证予以证实,相关证据合法有效,其行为依法应当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定罪处罚。
曾代理过多次“气枪入罪”案件的律师徐昕评价这起白振华判刑一事,他称,“凡是无罪辩护,对证据强烈质疑的,都被判实刑,这是典型的司法报复。”
徐昕补充称,应根据持有的枪支的杀伤力,以及是否有主观意图来审判,而“同一个案件都没有实行同判”,这不应是法官持有的态度。
他解释,“两高”发布涉气枪案件量刑批复,是有进步的意义,但也给予了法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
3月30日开始实施的两高《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对非法买卖、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除了“考虑涉案枪支的数量”等,还要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等多种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该《批复》实施后,6月17日,济南中院在一起案发7年前的涉气枪刑事案件终审判决中,改判14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改判的理由是,济南中院认为所有涉案人员主观上均是以“玩具枪”的认知而进行买卖、持有,客观上亦未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到案后又能配合办案机关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