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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手术意外险在湖北悄然破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手术意外险在湖北悄然破冰8月9日,前往同济医院光谷院区就诊的患者发现,门诊大厅悄然增设了“手

原标题: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手术意外险在湖北悄然破冰

8月9日,前往同济医院光谷院区就诊的患者发现,门诊大厅悄然增设了“手术意外伤害保险”的服务台。“让患者在医疗纠纷中获得赔偿,让医生心无旁骛地治病救人,让医院维持安宁的救医秩序。”业内人士认为,手术意外险不失为“润滑”医患关系的一种有益尝试。

填补患者权益保障空白

“只花50元,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保障,我觉得值!”38岁的黄女士因手臂粉瘤入住同济医院光谷院区,术前她买了一份“麻醉险”。“麻醉险”只是手术意外险的一种。据悉,手术意外险涵盖普外、泌外、心外、妇科、骨科等12个手术险种。以风险较大的心胸外科手术为例,患者投入900元保费,一旦发生术后并发症、残疾、身故等不良后果,最高可获得20万元赔付。

医患纠纷频发,是近年来不可忽视的焦点。医疗界比较认同的说法是,医疗纠纷分为两种,其中,30%的纠纷涉及医疗事故,即医院存在过错,需要承担医疗责任;而70%的纠纷则是医生完全按照手术规程实施手术,但由于医学本身的不确定因素,发生不可避免的并发症甚至死亡。在这种情况下,患方往往人财两空,容易引起“医闹”事件。

在武汉,不少二级以上医院都购买了医疗责任险,只能解决医院的责任,而患者这方面的保障却是一片空白。

采访中,省肿瘤、中南、武昌等医院的医患关系调解负责人都认为,无论保险公司把“30%”处理得如何到位,没有着落的“70%”始终是医院的一块心病。因此,悄然酝酿的“非事故即意外”的手术意外险因填补患者权益保障的空白,从而吸引众多医院的目光。

多地“试水”手术意外险

其实,手术意外险并非新生事物。早在2005年,中国医院协会就提出开展手术意外保险试点工作,然而因有些医院牵扯利益纠葛,尚在襁褓中的手术意外险当年即被叫停。

2013年,中国医院协会、中国保监会再次在全国推广手术意外险。这次,北京安贞医院、阜外医院、积水潭医院等多家医院开展试点。以阜外医院2014年心血管外科的手术数据为例,投保手术意外险1.6万余例,纠纷发生率为3.75件/万;未投保3000余例,纠纷发生率达70.3件/万。

为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保障患者权益,今年起,同济医院中法院区、咸宁中心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等三甲医院纷纷试水医疗意外险。

今年5月,冯女士因梗阻性黄疸、壶腹部肿瘤入住十堰市人民医院肝胆胰腺外科,进行根治性胰腺十二指肠切除术、淋巴结区域性切除术。术后,她出现器官功能衰竭,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最终不幸去世。

由于冯女士在住院期间投保了手术意外险,保险公司认定,整个手术过程医院没有赔偿责任,属于“手术意外”范畴,最终进行理赔。这也是我省完成的首例手术意外险赔付。

政策支持医疗风险分担

任何一个手术都有风险。但凡进过术前谈话室的人,都能从知情同意书上的条条款款和医生严肃的表情中感知。

哪怕只有1%的风险,对患者都是100%的伤害。今年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第47条明确指出,“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

作为某保险经纪公司商务总监,关注医疗保险领域多年的丁云鹏表示,保险的核心要义就是把自己不能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但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就好比修建大水库,需要各方都往里面注水,共同担责。比如,政府应承担“建水库”的主要责任,给予政策支持、宣传保险理念等;医方则是医疗行为的执行者和医疗结果的引发者,不该让风险成为救死扶伤的绊脚石;而患者作为医疗结果的承担者,养成通过保险化解风险的消费习惯,终归有益无害。全媒记者 崔逾瑜 通讯员 周莹

(责编:张隽、关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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