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检察院通报反杀案:属正当防卫
【北京青年报】据昆山市检察院消息,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的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引起广泛关注。本案中死者刘海龙持刀行凶,于海明为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对侵害人刘海龙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造成刘海龙死亡,不负刑事责任。
昆山检察院通报反杀案:属正当防卫
【北京青年报】据昆山市检察院消息,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的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引起广泛关注。本案中死者刘海龙持刀行凶,于海明为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对侵害人刘海龙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造成刘海龙死亡,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