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半挂车因超载被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使用的驾驶证竟然是伪造的。近日,秦皇岛一男子因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被行政拘留15天。
日前,秦皇岛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治超小组民警在深河超限检测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冀C牌照的重型半挂车行驶速度缓慢,有超载嫌疑。民警随即带领疑似超载车辆进行称重过磅,经过磅检测发现该车超载30%以下。由于车上装载的是钢管,没有吊车无法立即卸载,民警把驾驶证和行驶证暂扣,通知驾驶员第二天早上8时来处理。
第二天早上,交通局工作人员查询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时,发现电脑里的照片与驾驶员本人不符。随后民警立即联系三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通过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确认驾驶证信息照片与本人不符。民警当即控制了驾驶员带回大队进行身份核实。
通过核实发现,该驾驶人使用的系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刘某承认了套用他人的驾驶证,而其本人根本没有A2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因实施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刘某被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天;因车辆超载30%以下,刘某被处以罚款300元、扣3分。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