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渠县女子被起诉改龄骗保 警方正查办证民警是否违纪违法
开始领取养老金那一年,唐凤玲35岁。
此前她交给当地“窜窜”(注:指“有门道”、通过关系替人办事的中间人)7万余元,将户籍年龄改大十岁,并凭借此前在盐厂工作的经历,补缴社保后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
2016年案发时,唐凤玲已领取6年的养老金,共计约13.99万元。10月22日,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唐凤玲涉嫌利用虚假身份信息骗取国家社保资金一案正在审理中。
记者调查发现,“窜窜”为唐凤玲办理新户籍的同时,还让其拥有一张年龄改大十岁的临时身份证。一份盖有渠县公安局户口专用章的《证明》显示,唐凤玲“在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中,均以更正后的身份证为准,各有关单位核查身份证也应以此为准”。
渠县公安局政治处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证实了上述临时身份证和《证明》的真实性,并表示该局已就民警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展开自查。
6年后事情败露
唐凤玲出生于1975年7月18日。
她的母亲雷海琼说,她有两个女儿,唐凤玲是大女儿,初中文化。1992年开始在渠县盐厂上班。2004年盐厂倒闭后,唐凤玲在县城开了一家通讯门店,售卖手机和配件。
雷海琼回忆,大约在2009年底时,有“窜窜”称可以帮助唐凤玲“运作”,让其提前领到退休金。不过,雷海琼和丈夫并不清楚这名“窜窜”的具体身份。
“(女儿)前后交了有7万多块钱,说改年龄、办退休需要打点关系,(7万多元)里面还包括补缴的社保(费用),有两三万块钱。”雷海琼说。
所有的手续办好后,2010年10月,唐凤玲开始领取养老金。雷海琼说:“一开始每个月1300多块钱,后来慢慢涨到每月2000多块钱。”
2016年10月,唐凤玲涉嫌改年龄骗保一事被他人举报告发。同年11月9日,唐凤玲因涉嫌诈骗罪被渠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雷海琼提供的两份由渠县公安局出具的《扣押清单》显示,唐凤玲分别于2016年11月9日和10日缴纳7万元和3万元,备注信息为“唐凤玲办理社保的退帐款”。
2018年6月27日,渠县公安局向渠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其间,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
渠县人民检察院于8月27日作出的起诉书(渠检公刑诉【2018】115号)显示,2010年4月,被告人唐凤玲经人介绍认识一办理社保的“窜窜”,为提前退休领取社保养老金,唐凤玲花钱让该“窜窜”帮她重新办理了一新户籍,将其出生日期由1975年7月18日更改为1965年3月28日,并以更改后的假户籍在渠县社保局办理了社保,同时以特殊工种的名义办理提前退休,其间唐凤玲向社保机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共计21482. 82元。
起诉书载明,之后唐风玲退休并从2010年10月开始领取养老金,至2016年10月案发累计领取社保养老金139908. 72元。
渠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唐凤玲利用虚假身份信息,骗取国家社保资金,共计118425.9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派出所为其修改户籍信息
办理新户籍的同时,唐凤玲拥有了一张“新身份证”。
雷海琼提供给澎湃新闻的一张唐凤玲的临时身份证显示,其出生日期已修改为1965年3月28日。该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2010.01.29-2010.04.29”,签发机关为渠县公安局。
雷海琼还向澎湃新闻提供了一份盖有渠县公安局户口专用章的《证明》。
《证明》显示:“公民身份证(号码)是国家为每个公民从出生之日起编写的唯一的、终身(终生)不变的身份代码。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客观上造成了一部分重号、错号。”
《证明》列出了唐凤玲的两张身份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其中,除姓名和性别未发生变化外,唐凤玲的其他信息均有改变。
《证明》载明:“以上两个身份证上的两个名字、两个地址、两个身份证号码系同一个人,属实。在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中,均以更正后的身份证为准,各有关单位核查身份证也应以此为准。特此证明。”
渠县公安局政治处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证实了上述临时身份证和《证明》的真实性。
达州公安信息网“户政业务办理指南”资料显示,公安机关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公民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可以更正出生日期,并提交本人或者监护人书面申请及公安机关认定能够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原始资料等证明材料,民警调查核实写出调查报告,经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核后,报县(市、区)、市(州)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申报变更。
渠县公安局政治处相关负责人称,为唐凤玲修改户籍信息的基层派出所为三汇派出所。2011年,渠县发生过一次水灾,三汇镇受灾严重,“派出所都被淹完了,很多原始的户籍资料都被损毁了。目前无法调取原始资料查证。”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该局将开展自查,以查明是否有民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有调查结论后,将及时告知。
退休证显示当事人“15岁参加工作”
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还涉及当地人社部门。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渠县人社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10月18日告诉澎湃新闻,一般情况下,女性职工年龄达到50岁、参保年限要达到15年,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办理退休。如果从事的是特殊工种,年龄可提前至45岁退休。
唐凤玲的前夫涂先生称,他与唐凤玲认识是在1999年,那时唐凤玲是盐厂的一线工人,长期跟化工原料打交道。他认为,唐凤玲符合提前退休的相关规定。
记者注意到,唐凤玲的《职工退休证》并非渠县人社局核发,而是由原达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以下简称“达州社保局”)。后者于2010年12月与原达州市人事局合并组建成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这本盖有达州社保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发证日期为2010年3月31日的《职工退休证》显示,唐凤玲的出生日期为1965年3月28日,参加工作时间为1980年3月1日,原工作单位一栏为“个体”、原职务为“工人”,批准退休时间为2010年3月22日。
也就是说,按照《职工退休证》上记载的信息来看,唐凤玲15岁(真实年龄只有5岁)就参加工作。
另外,由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于2010年4月6日出具的一张《个人补缴通知单》显示,唐凤玲参与“个人计划”(计划时间从1990年1月至2000年12月)应补缴本金8246.28元、利息3341.64元、滞纳金20017.8元,共计31605.72元。
渠县人社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表示,职工如在渠县参保,就由该局核发退休证。从唐凤玲的《职工退休证》与补缴费用的情况看,“她(唐凤玲)不是在渠县参的保,具体情况我们不清楚”。
10月22日,渠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唐凤玲涉嫌诈骗一案已于10月12日开过一次庭,目前尚未宣判,该案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