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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中国环境部 取消蓝色预警可节约社会成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昨天,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中国开始放松治理污染的力度,以刺激经济增长”的说法,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这种

昨天,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中国开始放松治理污染的力度,以刺激经济增长”的说法,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这种看法很片面,是对目标的误读。当天,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首次公开亮相。

去年好天气三分之一靠“天帮忙”

近日出台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降低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但去年对这两项指标的要求是下降15%。有说法指出,相比去年,今年的目标太过宽松。

对此,刘友宾介绍,这些目标的设定是经过专家反复论证、各地方和各部门反复研究,根据目前产业、能源结构以及空气改善的进程最终确定的,要想实现并不轻松。“通过去年的攻坚行动,蓝天白云明显增多,人民的蓝天获得感增强,这其中有人的努力也有天的帮忙。”刘友宾说,去年PM2.5同比下降25%,“天帮忙”因素占三分之一左右,影响PM2.5浓度下降幅度在8.5%左右。

根据预测,今年秋冬季京津冀地区大气形势并不乐观,气温普遍偏高1℃至2℃,降水偏低两成,新目标的设定要先考虑8.5%的天气影响,如果再加上今年设定的3%目标,实际上降幅要超过11%。“综上所述,完成今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3%任务相当艰巨,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依然很大”。

调整橙警启动条件符合公众期待

日前,《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正式发布,新版预案中不再设立原有的蓝色预警,同时降低了橙色预警的启动条件,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引发公众讨论。

刘友宾说,取消蓝色预警是为调整优化资源,使得每次政府的重污染天气预警都能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发挥最大的效果。他表示,蓝色预警启动时间仅为一天,从发布预警履行政府的行政审批程序,到通知相关单位采取措施,需要一定时间,同时还需要安排力量督查各项措施是否落实。虽然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高效审批运转流程,但因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的不确定性和应急减排措施的提前性,使得蓝色预警在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方面效果并不理想,已采取的强制性减排措施也难以在最佳时段发挥真正作用。

为调整优化资源,今年8月,环境部印发《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蓝色预警调整为预警提示,主要以提示性和健康防护性措施为主。即,当预测未来一天AQI>200且不超过一天时,将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直接向社会发布污染过程提示,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不再单独发布预警。同时,取消原蓝色预警强制性减排措施。

此外,考虑到经过近几年大气污染治理,全社会污染物排放强度已有一定程度降低,环境部也调整了橙色预警启动条件,将以前预测AQI>200持续3天且AQI>300持续1天的橙色预警启动条件,修改为AQI>200持续3天即启动橙色预警。“一方面可优化集中调度资源,有效应对更严重的污染过程,另一方面也符合当前公众对空气质量的更高要求。”刘友宾说。

不赞成简单冲河道填埋黑臭水体

近期,石家庄某地填埋黑臭水体,以及江苏扬中等个别地方用清水冲洗河道、走捷径治理黑臭水体的做法,引发不少关注。有专家指出,填埋水体过于简单粗暴,“河没有了,河长有何意义?”刘友宾在发布会上回应,黑臭水体治理主张标本兼治,不赞成直接填埋或用清水冲洗等方式解决问题。

刘友宾说,黑臭水体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存在短板,导致城市污水和垃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污染了河流。而解决黑臭水体的根本措施,是要建立完善的污水、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黑臭水体治理长治久清。他解释说,现在一些城市因为历史原因,水体面积逐年减少,普遍缺乏生态空间。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赞成简单地用清水冲洗河道或填埋等方式消除黑臭水体。

刘友宾表示,在黑臭水体的整治中,环境部会对当地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污水、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进行严格检查。如果发现地方没有建立完善的污水、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即使黑臭水体被填了,仍会认为其没有完成整治。“我们会对治理黑臭水体的根本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一抓到底,反复检查,确保黑臭水体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留下更多生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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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气候司司长

首次公开亮相

在昨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出席并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有关工作。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李高是真正意义上“三定”方案确定后首个亮相新闻发布会的“新司长”。

李高此前担任国家发改委原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组建生态环境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整合至生态环境部。在环境部“三定”方案中,应对气候变化司为新设司局,其职能是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牵头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

在发布会上,李高表示,应对气候变化职能从国家发改委划转到环境部后,需要在统筹协调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与各个部门加强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同时也要进一步推动地方行业落实相关工作。

在谈到机构调整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影响时,李高认为,机构调整为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治理的协同增效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生态环境系统有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和监督机制。统筹协调利用好该体系,对推动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实现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组文/本报记者 董鑫

(责编: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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