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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男子30万买的私家车停隔壁小区3年,结果被物业当废品卖了!真相醉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15  来源:北京青年报
核心提示:原标题:男子30万买的私家车停隔壁小区3年,结果被物业当废品卖了!真相醉了价值30万元的车停在小区里,居然被物业拆了,然后当

原标题:男子30万买的私家车停隔壁小区3年,结果被物业当废品卖了!真相醉了

价值30万元的车停在小区里,居然被物业拆了,然后当废品卖了……

哪家物业, 这么牛?哪个车主,这么悲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停了3年的车被当废品卖了

2015年,浙江台州的王先生(化名)以30万元的价格购入一辆别克君威,行驶了几万公里。因为车油耗太大,王先生想转手,但一直卖不到理想价位。  

王先生住在台州市椒江区景阳公寓,隔壁是城市之光小区,两个小区的大门相隔不到20米。从2016年开始,他将车停在了城市之光小区。

两个月前,王先生看到车窗上贴着一张通知单,城市之光小区物业要求车主在12月底前将车挪走。因为时间还早,他就没有挪。

这段时间,城市之光小区正在进行排污管道建设,王先生担心影响施工,便去问了问负责施工的挖掘车司机。“司机跟我说停这没关系,不会影响挖掘。我还跟他说了,我就住附近,有需要可以叫我,我来挪走。”

王先生说,前不久小区保安通知他,因为妨碍施工,需要他把车挪走,他就把车从道路右侧移到了左侧。

12月7日上午,王先生出门时发现自己的车不见了。打听之后才知道,自己的车已经被物业卖给废品站了。

“物业明知道这是我的车,不让停可以通知我挪走,我又不是不挪,他们有什么权利把我的车当废品卖了?” 王先生非常气愤,随即报警。

物业承认做法过激,愿意承担后果

12月11日下午,城市之光小区物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王先生的车已经停了将近3年,“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打了114问了无数次,都找不到车主。”

这名负责人说,物业在2016年就贴了挪车的通知,表示“报废汽车将作为无主车辆自主处理”,但还是没有人来挪车。

王先生的车不仅停在了消防通道,还是小区四户居民进出车库的必经之路。一开始物业联系不上车主,只好把车撬到了墙角,之后这辆车就一直停在那。

这名负责人说,最近小区修管道,车子阻碍了施工,他们又挪了一次,“挪车都是我们找人弄的,车主根本没露过面。”

记者随他来到王先生原本的停车地点。这是一条长约20米,宽约4米的小路,道路右侧有四间车库,每个车库门口都贴着“禁止停车”。“这个通道里原本停着两辆车,堵了个严严实实。我们拆了一辆以后,他就把另一辆挪走了。我那时候才知道,这两辆车都是他的。”

“我承认,我们当时做法是有点过激了。”物业负责人表示,“我们也是没办法了,以为这辆车已经报废了,没人要了。现在车主报警了,我们愿意接受警方的处理结果。”

律师:物业、车主均有违法行为

对于物业的做法,住在城市之光小区的张女士说:“我们自己都没地方停车了,其他小区的人还来占我们的车位,赶都赶不走,对付他们就得用这种手段。”

朱先生则表示:“这辆车在消防通道停了三年,还好没出什么事,要是真出事了消防车开不进来怎么办?物业应该一开始就把车拖走,而不是现在才把车拆掉卖了。”

物业到底有没有权利处理王先生的车呢?律师说,物业没有权利私自处理王先生的车,物业“违期自行处理”的挪车通知也是无效的。物业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但还构不成刑事犯罪。

与此同时,律师也表示,王先生将车停在消防通道,侵占了公共资源,也属于违法行为,物业有权利将车挪走,但没有权利私自买卖。

网友评论

小红莓:应该问他要三年的停车费!这么赖皮,出了事又知道维权了

樱子小屋:车停别人小区三年,真是佩服车主,这就是素质。

花街张学友:理智上物业稍微不对,感情上还是要给物业点赞。

迷彩帅小伙儿:物业应该把它移到马路上,让交警去管理。

枪头:物业的处置方式说明物业领导是个法盲,违章停车也好,僵尸车也罢,应该报交警处理,怎么可以私自拆解并卖掉呢?!

叶子:个人觉得还是应该通过公安机关,让他们把车拖走,因为你是物业没有权利去卖人家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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