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尬舞”视频引起百人械斗,18岁的主犯“小辣椒”获刑8年
12月21日上午,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对南宁“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公开宣判,6名被告因犯聚众斗殴罪,分获两年半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小辣椒”陆某琪获刑8年,3名17岁未成年人也分获刑罚。
经审理查明,案发前两天的2月23日,未成年人黄某权(另案处理)在网络“说说空间”发布一段自己录制的“社会摇”四步舞视频,被陆某琪发现后,双方因抄袭问题发生矛盾,在网上互相对骂,并约定于2018年2月25日晚在南宁市永和大桥聚众斗殴。
2018年2月25日晚10时许,陆某琪纠集的万秀一方约50-60人往南宁市永和大桥约架地点行进。到达永和大桥时,万秀方总人数约为100人。上述人员在行至永和大桥南金砖茶城门口时,与黄某权、方某宽纠集的大沙田一方约20人相遇,双方人员遂互扔具有触地即爆功能的“红牛罐”,并持刀具、钢管互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