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纪委监委调查人员邀请有关部门对合同确定的土地面积和地类进行现场勘验。(资料图片)
原标题:村支书签阴阳合同蚕食集体利益 被开除党籍悔恨不已
“作为一名村党支部带头人,本应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福利,可我反而成了侵害集体资源的蛀虫!”2018年底,湖北省宜城市流水镇黄岗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泽献在留置场所内接到宜城市纪委给予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书时,悔恨不已,羞愧难当。
当年5月,湖北省宜城市纪委监委查找涉及环境污染“保护伞”问题线索时陆续接到多名群众举报,直指流水镇黄岗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泽献编造虚假合同蚕食村民及村集体利益的情况。举报人称,陈泽献在参与矿石开采亏本之后,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便利炮制虚假承包合同,非法获利。
经查实,2007年12月,村民桂某、刘某找到陈泽献,要求承包荒芜多时的青石岭石场用于开采石灰石。“能够增加村集体收入是件大好事!”陈泽献马上召集时任村委会主任的黄某及村民代表对青石岭进行踏勘和现场估价,大家一致同意以4万元发包20年。随后,村委会主任黄某作为甲方与乙方承包人桂某、刘某签订承包合同。
2011年2月,桂某、刘某主动邀请陈泽献入伙,共同出资办理采矿许可证,费用3人平均分担、利益均沾。见有利可图,陈泽献欣然同意。但是从2011年开始,石灰石市场价格低迷,加之经营不善,石场连年亏损,3人都盘算着把这块“烫手山芋”转让给别人。
“关某有意购买石场,我跟他说咱们的石场植被面积比较大、开采价值高,但他想看我们当初签订的合同。我们就重新写一份合同,把承包范围的四至边界写大一点,即使这回他不买,将来我们也好卖给别人!”2013年3月,桂某告诉陈泽献。
“咋重新写?”急于捞回投资成本的陈泽献犯难。桂某说:“在原来基础上向东、向西延伸。东面扩大到朱家垱水库边,西面扩大到肖家旱地、黄家栎树林……”
“这样写咋行?把合同的四至边界改了,将来出问题咋办?”陈泽献有点心虚。桂某拍着胸脯表示:“我是石场的法人,出问题我负责!”
听到桂某这么说,陈泽献心里有了底气。他对那块地界太熟悉不过了,土层薄、土质贫瘠,除了4户农民承包了部分能够耕种的地块以外,其余大部分都是长期无人打理的荒芜地段,土地使用权归村集体所有,而且知晓原始承包合同四至边界的群众很少。
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之下,陈泽献决定铤而走险。他动笔起草了虚假的承包合同并拿到街上打印。为了掩人耳目,陈泽献事先从村农经站长那里要来村委会公章揣在兜里,等合同一打印完毕,他就急忙盖上了村委会公章,而后悄无声息地将公章还回村里。
在合同的结尾,陈泽献冒名签上了“甲方黄某”和“乙方刘某”的名字,再让桂某也签了名。他把炮制的这份承包合同交给桂某,让桂某与关某接洽转包事宜。
当关某提出要查看四至边界时,陈泽献热情地引导他走了一圈。在这片范围内,西边有石灰石、东边有铝矾土,还有大量树木植被,关某以为捡了“漏”就于2013年6月与三人签订了转让合同。事后,关某先后支付给三人220万元,其中,陈泽献分得64万元。
2018年,宜城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各村开始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查登记。5月的一天,关某拿着“承包合同”及转让合同让现任村农经站长徐某登记资产。看到“甲方黄某”的签名字迹,徐某感觉蹊跷:“老黄的笔迹我认得,这好像不是他的字儿!”
恰在此时,宜城市纪委监委正对陈泽献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初核,这个蹊跷的情况引起调查人员注意。据徐某回忆,最初签订青石岭石场承包合同时为一式三份,分别由黄岗村委会、流水镇农经站和桂某保管。调查人员追查发现,仅镇农经站尚有一份原始承包合同,其余两份都无缘无故消失了。
为查清事实,宜城市纪委监委组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对两份合同确定的土地面积和地类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勘验结果表明,第一份合同实际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3.9亩,第二份合同实际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79.6亩。
至此,陈泽献涉嫌倒卖土地使用权职务违法问题被查实。宜城市监委立即对陈泽献采取留置措施。
据了解,此案在黄岗村引起强烈震动,经过宣传教育,该村党员群众自发上报了私自侵占的集体土地4000多亩,补交承包款40多万元。(韩思军 李成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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