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此次立法不是简单地针对投放垃圾这一环节,而是追溯了全链条管理。源头减量,是当前垃圾分类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此前多为倡导性规定,这一次的立法针对特定对象提出了强制性要求。
在此前审议中,不少代表认为,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和旅馆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过度使用是生活垃圾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对其予以适当限制是必要的,同时也要平衡环保要求和消费者的现实需要。
《条例》规定,旅馆不得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如果主动提供并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餐具。如果主动提供,并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看来,经常点外卖的你,要常备一份餐具在身边了。
另外,办公室里也不能用一次性纸杯了。《条例》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带头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
不按标准分类,收运单位可拒收
以前,很多市民担心,自己分好了类,垃圾车却混装拉走,挫伤了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这种情况将被严格禁止。《条例》明确全程分类:单位和个人要源头分类,物业公司要分类驳运,收运企业要分类收集和运输,最后处置企业要分类处置。与之匹配的,是“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的监督机制,如果不按标准分垃圾,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接收,以保障全程分类效果的实现。
想想到了7月份,已值盛夏,被拒接收的混投垃圾如果堆在那,将臭气逼人。要让味道消散,还是主动分好垃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