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街头电子屏曝光老赖信息是否合法?江西高院院长:有充分依据)
在街头的电子屏幕曝光“老赖”是否有法律依据?法院如何处理好曝光和保护隐私之间的关系?
在3月12日下午的记者会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被记者问及上述问题。
“被执行人一旦被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依法对他进行信用惩戒,这在法律上是有充分的依据。”葛晓燕说,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5条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最高法院又做了司法解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和隐私保护之间并不矛盾。“我们并不是对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都进行公开曝光,我们只是选择其中典型的、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以敦促他们尽快的履行法定义务。”葛晓燕介绍,公开的内容严格限定在法律的范围之内,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可以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一律不得公开,比如失信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葛晓燕还介绍,对依法可以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人民法院在公开的时采取一些尽可能的技术性处理。实践证明,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对于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和解决执行难起到了非常好的推进作用。
“当然,任何一项制度都在不断的实践中完善。”葛晓燕说,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使其在助推法制进步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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