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疑他人与女友有染 贵港一男子砍伤情敌获刑)
广西新闻网贵港讯 贵港一名青年男子因怀疑他人与自己的女朋友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气急败坏的他竟持刀将“第三者”砍伤。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被告人吴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因怀疑周某与其女朋友有染,2018年4月19日23时50分许,被告人吴某某得知周某在贵港市港北区和平路一家烧烤摊吃宵夜,遂伙同外号叫“老木”的男子等人(另案处理)驾驶一辆小轿车到和平路。吴某某见到周某后就冲上去用伸缩棍打周某,在两人扭打的过程中,吴某某手中的伸缩棍被周某打掉在地上,吴某某看见“老木”的朋友手里拿着一把砍刀,又从“老木”的朋友手中拿过砍刀,向周某砍去,致周某左环指远节指骨离断、左小指近节指骨骨折。经鉴定,周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贵港市港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吴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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