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年初,《武汉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其后提交武汉市人大审议。该《草案》拟扩大公共场所控烟范围,控烟范围从影剧院、图书馆、体育馆、学校、医疗机构、交通工具、商场、宾馆等八大类公共场所,扩大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部分室外公共场所。不过,控烟专家认为,该《草案》的控烟力度仍未完全符合联合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规定。特别是《草案》第九条拟在歌舞厅、卡拉 OK 厅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餐饮服务场所,洗浴(包括桑拿、水疗、水会)足浴、按摩保健等休闲服务场所,飞机场室内区域设置为期三年的“限制吸烟区”。这意味着,在法规生效后的三年内,上述这些室内公共场所允许设置吸烟区在室内吸烟。控烟专家认为,室内吸烟区的设置对于执行场所来说很难执行到位,对于执法者来说更难执法。
随着2018年11月1日《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的实施,我国无烟城市的数量达到二十多座,其中符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的100%无烟也有十多座了。但是非常遗憾的是,按照《公约》要求评价《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已经处于比较落后的位置,大概处于我国城市控烟立法后三分之一的地位,与武汉市的“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地位明确不符,远远满足不了举办一届大型无烟体育赛事和人民群众追求健康生活的需要。
那么,为什么需要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设置吸烟区或吸烟室为什么不能阻止人们受到二手烟的危害?国内外的无烟环境立法和执法实践表明,设置吸烟区或吸烟室会带来诸多问题:1)无法有效防止烟草烟雾危害 ,因为最严密的吸烟室烟草烟雾也会从吸烟室的入口出来。服务人员受到的损害是避免不了。2)经济成本高,因为制作符合要求的吸烟室需要一定的成本。3)导致不公平竞争,因为较大的场所有能力和控烟设定吸烟室。4)增加执法成本,会增加执法人员的工作量,因为执法人员除了进行监督违法吸烟外,还要监测吸烟室是否合乎标准,指标是否正常,是否符合标准。
以餐馆为例,作为公众交往最常用的场所,如果允许设立吸烟区,那么由于烟雾流动,在非吸烟区就坐也会受到二手烟的侵害。设置吸烟室或吸烟包房也很难设置独立通风系统,更难以保障吸烟室的门一直处于关闭状态。
2011年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第80号令)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其涉及的公共场所包括七类28种,《草案》中列为限制吸烟的四类12种场所基本都在其中,如果将这12种场所设定为部分禁烟场所,就会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相冲突。
进入2019年,随着人们对健康无烟环境的呼声高涨,我国城市的控烟立法和修法进程加快了步伐。除了西安,《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开征求了意见,会将室外站台和电子烟等纳入监管范围。无烟奥运是举办奥运会的核心承诺和基本要求,作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主办城市之一,张家口市目前已将《张家口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列入立法计划,预计2019年中期完成立法工作。兰州市在2018年底完成了《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修订和颁布了《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简化了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效率,室内公共场所实现了全面禁烟。全面无烟环境立法在西部地区得到了有效的落实,说明,社会经济发展并不是阻碍人民争取身心健康的障碍,全面无烟环境立法已经得到了公众广泛的支持。
有无符合《公约》要求、保障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的控烟法规,正在成为一座城市的健康名片和文明名片。“执法难”已经不是不立法的借口。从多个城市的控烟执法实践来看,首先立一部符合《公约》要求的“善”法,之后广泛宣传、积极执法,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并不是遥不可及的空想。在保护市民健康、树立城市形象面前,“知难而进”才恰恰体现了立法决策者的爱民之心和远见卓识。
实现无烟体育赛事也为武汉市控烟立法工作提出了高要求,为保证“第七届世界军运会”办成一届无烟体育赛事,保护运动员、体育代表团成员、志愿者和观众免受二手烟危害,军运会期间所有体育场馆、住宿、餐饮、酒吧娱乐、交通(包括机场、码头等)都应无烟。这是一个负责任国家及城市对世界的庄严承诺!
健康是一个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走向国际化的必备条件。近几年,武汉市的发展举世瞩目,成功举办了多项国际大型活动。今年10月即将举办“第七届世界军运会”,保障“无烟体育赛事”是举办城市需要提供的基本条件。为此,我认为,出台一部符合《公约》要求的,确保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的《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才能保证将“第七届世界军运会”办成一届无烟运动会,才能保证武汉市成为“无烟城市”,最终实现“健康武汉”的最终目标。
(杨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