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利用闺蜜的信任,以借玩手机为名悄悄以闺蜜名义申请网贷,并将钱全部转至自己账户。两闺蜜先后被坑,两人被网贷金额合计达33万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4月29日从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欺骗闺蜜财产的女子杨某提起公诉。
经检方审查,杨某与受害者许某及姜某案发前系闺蜜。2018年7月的一天,杨某以借许某手机玩为由,偷偷用许某身份信息申请某银行20万元网络贷款,随后删除手机验证码短信,并将这20万元分别转到自己的银行卡和支付宝账户中。
当天晚饭后,许某发现自己莫名多了网络贷款,遂找杨某对质,杨某坦承自己用许某手机申请网贷的事实,并表示愿意支付贷款,并陆续归还了该笔贷款7万余元。看在往日情分上,许某未告发杨某。
然而,时隔一个月左右,杨某又以“帮忙刷人气”为由,借用闺蜜姜某的手机。“她说她妹妹在做一个购物网站,需要新客户帮忙刷一刷人气,需要下载一个软件。”姜某嫌麻烦,就让她自己操作。
随后,杨某又说购物网站需要绑定支付宝和微信才能购物,毫无察觉的姜某就这样被套路了。
直到十余天后的一条催款短信,姜某才发现自己“被贷款”了13万元,并全数被转到杨某的账户中。姜某于是报警。报案后,杨某陆续归还其中的6万余元。
由于杨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在警方移交后,检察机关决定对杨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手机里包含诸多个人身份信息,使用手机时千万注意做好安全防范,不要轻易将手机密码锁以及支付密码告诉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