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专家:境内外合作可有效化解“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风险
中新社北京5月1日电 (王庆凯)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达成283项丰硕成果,将助力“一带一路”倡议更加健康发展,也开启了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新征程。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6年来,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赴沿线国家开展投融资的步伐明显加快,规模不断扩大。据中国商务部《中国对外投资发展报告2018》,截至2017年末,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存量达到1544亿美元。
北京专家表示,未来,随着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中国企业“走出去”国际产能合作的持续推进,中国对海外投资还将继续扩大。
据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估算,2016年至202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至少10.6万亿美元;据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估算,2017年至2021年,包括中东欧、西非、北非、中亚地区在内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约1.9万亿欧元。
“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扩大投资的同时,也要关注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长期进行国际投资实务研究的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国际业务部主任张婷表示,“一带一路”沿线多为新兴市场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发展潜力与投资风险并存。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海外投融资业务快速推进,对其全球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韩冰表示,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与不稳定因素在不断增加,诸如地缘政治风险、贸易争端与贸易保护主义、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力度加强等,为中国海外投资利益保护提出新挑战。
从法律角度考量,张婷认为,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着来自文化、政治、审批、税务、整合、战略、目标公司、投资选项等方面的风险,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时应全面考量和把握。
针对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投融资可持续。中国央行副行长陈雨露指出,对外投资机构要善于利用G20、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重要国际多边平台和双边合作加强宏观风险动态监测。同时推动在重大货币金融政策上的多双边协调,更主动地进行风险管理。还要鼓励金融机构与相关企业按市场化原则明确风险责任,确保相关业务可持续。
为有效防范化解投资风险,张婷建议,中国企业可以通过采取寻求境外战略伙伴的方式联合投资收购,扩宽融资渠道,降低成本等有效措施防范境外投资风险。此外,企业还要谨慎选取目标,并对其开展尽职调查。同时,应开展收购战略与架构方案的论证,并重视交易条款的设计,合理规划。
中国官方也在为企业海外投资保驾护航。中国财政部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发布了《“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旨在提高“一带一路”参与各方投融资决策科学性,加强有关国家债务管理能力,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完)
原标题:境内外合作可有效化解“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