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庭长把群友踢出微信群成被告 原告:他“踢”我,让我的美誉度降低)
今年1月22日,因在微信群发布一张警方的执法截图,与群主发生争执后,这位群友被群主“踢出”了群。
群主是山东平度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德治。群友是山东平度市律师柳孔圣。
对此,柳孔圣遂以“人格权受到侵犯”将刘德治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定后者将其重新邀入群,并公开道歉3天、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此事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
日前,青岛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由莱西法院审理该案。
6月12日,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专访时,柳孔圣表示,起诉不是为了赔偿,“他踢我的过程,让我的美誉度降低了,人格受到贬损,精神受到损害”。
截至发稿,刘德治方面则暂未回复封面新闻记者的采访。
目前,案件尚未开庭。
封面新闻记者:因为什么你被踢出群?
柳孔圣:我在群里披露了另一起案件的警方执法视频截图。他(刘德治)说,你不要发与这个群主题无关的内容。
我就说了,我以为群主都喜欢群气氛活跃一点。他说,这里不需要闹事。争执了几句,他就把我踢出来了。
封面新闻记者:截至目前,刘德治暂未接受媒体采访。不过平度市法院的上级部门青岛市中院工作人员曾在媒体采访时表示,你“发表了不当言论,制止又不听”。对此,你持什么态度?
柳孔圣:这个案子现在还没定性,他们是一个系统的,他们要维护法院的形象嘛。要是我,我也只能这么说。
当事律师柳孔圣
封面新闻记者:有法律方面的专家评价,“这种琐碎小事诉诸法律,会给法院增加负担”。对此,你怎么看?
柳孔圣:我肯定不赞成。他(专家)没经过考虑,这不是一般的微信群,这是一个工作群,是给律师提供服务的诉讼服务群。如果他在当地执业,很多重要通知都通过这个群,他被踢了,他能说这话吗?
封面新闻记者:你起诉的案由为何是一般人格权民事纠纷?
柳孔圣:他踢我的过程让我的美誉度降低了,我的人格贬损,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害。我在当地的口碑非常好,包括我立功受奖励年年都有。包括当地的法官、律师都对我非常尊重,我也是业务骨干。在他眼里成了个闹事的,然后一脚踢走了,我得到服务的权利也受到侵犯了。
封面新闻记者:如果刘德治不同意你的起诉,你下一步将怎么办?
柳孔圣:其实我早就想,这个事打个和解协议就拉倒吧,我也不要这钱。但是如果他不和解,我必须依法办事。我不可能撤诉,他必须有个好的态度。
如果他不和解,那就让法院判,判了不服我们双方都可以上诉,我把程序走到底。这个案件结果本身已经不重要了。它能唤醒律师的法制精神、法制意识,这个价值比案件结果本身要重要得多。(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