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售假“壮阳药” 涉案2300多万!广州一诈骗团伙61人获刑)
7月10日下午,朱某军等62名被告人销售假药诈骗案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除第一被告人毛某新已故,依法对其终止审理外,法院依法对朱某军等59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到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到三千元不等;对被告人杨某虹和袁某以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处罚金三千元。
62名被告人销售假药诈骗案宣判现场。通讯员供图
海珠区法院审理查明,上述被告人均为广州鼎池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新蓝图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凰纪商贸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总经理、主管、客服等工作人员。被告人以合法成立的公司作为掩护,通过网络推广,以壮阳、补肾、固精、延时等文案吸引被害人扫描广告内的二维码,由被害人添加客服人员工作手机的微信,向其推销“圣域吉草”、“牡蛎松露”等糖果类食品,使被害人购买上述产品来诈骗被害人的钱财。
工作人员通过正式招聘手续入职或者实习,多无医药相关资质,进入公司后由公司统一对其进行话术培训。之后客服人员按照公司提供的“话术”模板冒充“马医师”、“秦医师”或其弟子等身份,吹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历,假意为被害人诊断病情,最后谎称销售的“药品”可以治愈被害人疾病,引诱被害人购买“药品”。
如有客户反映产品无效或怀疑产品真假,工作人员便按照公司指导答复药效因人身体而异消除受害人疑虑。按照以上犯罪模式,三家公司涉案销售金额累计超人民币两千三百余万元。
海珠法院审理认为,上述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诈骗他人财物,以三家公司名义实施犯罪,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严处。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作用、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等情况,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