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发生在江苏淮安一小区内“男子脚踹踢球男孩”的事件,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9月3日发布警情通报称,嫌疑人已投案自首,并被行政拘留12日。
据上述通报,9月1日14时许,王某(男,11岁,淮安区人)等男孩在我区文锦城一期小区空地上踢足球时,王某不慎将足球踢到一路过的坐电动车女子身上(经检查无损伤), 与该女子同行驾驶电动车的男子见状将电动车停下,对王某踹了一脚,后该男子驾驶电动车载女子离开。 王某经医院检查无损伤。
1日15时18分,接王某母亲报警后,淮安区公安分局立案调查,全力查找涉案男子。2日晚,嫌疑人倪某吉(男,23岁,淮安区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向男孩及其家长表示歉意。
目前,经公安机关调查,依法对倪某吉予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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