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女方不会写字,无法完成签名,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一对六旬老人跑了3次民政局,也没有领到结婚证。对此,民政局解释称,按照现行规定,签名和按手印缺一不可。最终的解决方案是,让女方直系亲属出具一份证实其不会写字、自愿结婚的证明,然后代其签字。对于这个办法,两位老人表示可以接受。民政局的解释完全符合规定,但三度拒绝有点“扎心”。
缺少人文关怀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要求“签名和按手印缺一不可”,可民政局3次拒绝为老人颁证可以说涉机械执法之嫌。规范难免有对特殊群体实际困难考虑不周之处,执行者完全可以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为特殊个体提供方便,温情执法,彰显人文关怀。说到底,机械执法的背后是工作责任心和同情心的缺乏。
规范有待完善
婚姻自由、婚姻自主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签名并按指纹”只是行使权利的具体方式内容。没有考虑到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不能不说规范有待完善之处。如果进而将其当成没有变通余地的“铁律”,再以“严格执法”之名坚定奉行,就难免太机械执法了。
设置兜底条款
从这对六旬老人的事例中,可以看出规定的不严谨,会给实际生活带来多大的麻烦。制度规范没有考虑到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让执法者为难、让公民难办。制定规定要严谨,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在无法预想的条件下应设置兜底条款,让规定合情合理合规,符合实际需要。
服务尚需加油
只因不会写字就让一对六旬老人跑了3次民政局,也没有领到结婚证。看似一个笑话,实则说明某些部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工作还没有做细做透,服务群众的工作尚需加油,也说明政府在法律制度的制定上还缺乏一定的灵活性。
关照不同人群
我国文盲、半文盲率虽然逐年下降,但文盲人口无论所占比例还是整体规模都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人群。无论是从弱化社会矛盾还是提高人生幸福指数的角度出发,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和城镇化步伐的加速,我们都应当在制度设计和政府服务方面给予这些特殊人群更多的关照。
(原标题:不会写字不给办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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