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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中国八部委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08  来源:cctv
核心提示:原标题:八部委: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北京青年报讯(记者 蒋若静)《“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强调要“全面推进控烟履约
原标题:八部委: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北京青年报讯(记者 蒋若静)《“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强调要“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力度”,提出“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的控烟目标,减少青少年吸烟是降低吸烟率的关键。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宣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烟草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当前青少年控烟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当前青少年控烟工作提出了要求。其中明确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通知》强调“把做好青少年控烟作为当前控烟工作重点”,作为实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控烟目标的重要举措。要求通过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有效阻断青少年吸烟,切实减少新增吸烟人口,实现既定控烟目标。强调“预防为主,关卡前移”。既倡导青少年争做“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又从打击违法向未成人售烟、违法发布烟草广告等方面营造青少年远离烟草的环境,多维度保护青少年健康。

《通知》从六个方面入手,多角度营造青少年无烟环境。包括强化青少年控烟宣传引导,严厉查处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加大对违法烟草广告的打击力度,加强影视作品中吸烟镜头的审查,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宣传和规范管理,全力推进无烟中小学校建设。任何人不得在校园禁烟区域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吸烟,校园内和校园周边不得销售任何烟草制品,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举报电话,还孩子们一个清新的无烟校园环境。


编辑:阚纯裕 责任编辑:王敬东

原标题:八部委: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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