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找到他的财产 最高奖励252万元
因未履行还款义务,苏州绿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绿科公司”)和潘玉堂被债主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朝阳法院对这起标的额达5052万元的执行案件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对举报人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5%,即最高奖励252万元。
拒不还借款
债主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12月24日,北京朝阳法院对西藏惠科投资有限公司与苏州绿科公司、潘玉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18)京0105民初10248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苏州绿科公司向西藏惠科投资有限公司偿还本金3365万元及资金占用费(以本金为基数,自2017年3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和违约金(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9%计算)等费用。
苏州绿科公司、潘玉堂未主动履行,申请执行人西藏惠科投资有限公司于是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9年3月12日立案执行,案件执行标的为5052万元。
案件受理后,朝阳法院即向苏州绿科公司和潘玉堂发送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但其并未履行债务。法院对被执行人潘玉堂和苏州绿科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无财产可执行
法院发高额悬赏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在执行中,朝阳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潘玉堂名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1001号的房屋,但此房屋为轮候查封,且设定抵押权,于此案而言几乎没有价值。此外,法院还轮候冻结了潘玉堂持有的北京九州佳程贸易有限公司43%股权。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已被其他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9年4月9日,承办法官与潘玉堂谈话,其自称无财产,表示会与申请执行人积极协商解决。但此后,申请执行人表示无法与潘玉堂进行有效沟通,潘玉堂不再出面解决问题。
9月6日,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线索,朝阳法院传唤被执行人潘玉堂,因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朝阳法院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但由于潘玉堂身体原因,法院暂缓实施拘留措施。法院责令潘玉堂两周内报告财产,但其未向法院汇报。
据悉,由于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无法提供其他被执行人财产,故申请人申请向社会征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布悬赏公告。
朝阳法院在悬赏公告中称,任何公民在案件未结案之前,向法院提供真实有效并且为法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潘玉堂及苏州绿科公司财产线索,促成此案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奖赏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悬赏金。
文/本报记者 赵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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