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厦门12月31日电 (黄咏绸)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大陆的台湾同胞便可和大陆居民一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有相应权利,这是大陆近期出台的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又一具体措施。
自2018年2月底发布实施《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31条措施”)以来,大陆从中央到地方持续推出细化政策,把同等待遇政策措施不断落实落细。2019年11月,国台办和国家发改委等21个政府部门再次联合释出惠台政策“大礼包”(《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持续加强台企转型升级、优化发展的政策供给力度,扎实推进台胞“同等待遇”的深化落实。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两岸关系研究所所长、两岸青年研究中心主任张宝蓉近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2016年以来,台湾岛内政局复杂多变,两岸交流受到明显干扰和影响。面对两岸关系复杂新形势,大陆充分展现战略定力和制度自信,在坚持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不动摇的同时,更加积极主动构建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相对均衡的惠台政策体系。
张宝蓉分析指出,“26条措施”与“31条措施”密切关联,是对后者的丰富和补充。
以台胞权益为例,“26条措施”包括海外台胞权益保障、在陆台胞可申请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试点享有移动电话资费优惠、同等享有新业态交通出行产品和购房资格等。同时,对于台生就学和奖补助,台生与台籍教师公派留学、两岸文创和体育赛事交流等都提出了更加明确的政策措施。
张宝蓉认为,“26条措施”的出台再次有力证明,大陆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基本方针不会变;大陆维护台湾民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善意不会变;大陆持续深化经济文化交流以促进两岸同胞利益共享和心灵契合的决心不会变。唯有交流才有相互理解,唯有交流才能形成共识,唯有交流才能增进两岸同胞的福祉。
“加大惠台政策供给依然会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推动两岸民心契合乃至两岸关系发展的重要抓手。”张宝蓉认为,多年来惠台政策的持续推进落实已经对在陆台胞、台企产生明显的正面效应,台湾民众赴大陆意愿和对大陆观感皆朝着积极向好的方向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