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全球报道:农业农村部紧急通知 中华鳖、乌龟不入野生动物禁食名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5  来源:搜狐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农业农村部紧急通知 中华鳖、乌龟不入野生动物禁食名录新京报快讯(记者 黄哲程)农业农村部发布紧急通知,明确中华鳖、

原标题:农业农村部紧急通知 中华鳖、乌龟不入野生动物禁食名录

新京报快讯(记者 黄哲程)农业农村部发布紧急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物种管理。这意味着,中华鳖和乌龟不列入野生动物禁食名录。

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通知指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特别是滥食野生动物行为不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危害生态安全,还会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重大隐患。各地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对象、管理范围和管理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水生野生动物市场,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捞贩卖等行为。对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要严把水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审批关,从严控制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相关档案和标识制度,推动水生野生动物动态化、可追溯管理,确保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等活动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据悉,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规定除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外,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也属于禁止食用的动物范围。

新京报记者 黄哲程

编辑 丁天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