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据介绍,2016年至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审查起诉30000余件65000余人,提起公诉23000余件45000余人。
重点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在发布会上表示,2016年至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21400余件40000余人,批准逮捕16300多件28000余人;审查起诉30000余件65000余人,提起公诉23000余件45000余人。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61件817人;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构成犯罪的案件1000余件1300余人。
2016年至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495件,行政监督案件205件。
“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提高我国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意义,重点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认真研究知识产权国际竞争的司法应对,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在发布会现场,孙谦表示,将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精准指控,持续做优做强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工作。
他说,一方面,有效惩治知识产权犯罪,注重惩防结合,宽严相济,自由刑与财产刑、资格刑并用,充分发挥刑事保护手段的威慑作用,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另一方面,注重在刑事诉讼中加强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切实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呈现五大特点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郑新俭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适时出台《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公诉工作证据审查指引》,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检察办案活动。
“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坚持惩防并举,在严厉打击形成震慑的同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机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外界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当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有不少针对的是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案件办理复杂程度高,面临新形势,检察机关究竟要如何应对?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宋建立介绍了近年来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一是案件数量虽然增幅较大,但绝对数较小,起诉数仅占同期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总件数的0.5%。二是案件受理不均衡,11个省份起诉受理数就占全国的80%。三是不捕、不诉率较高,分别比同期所有刑事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高出10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四是判处轻缓刑比例较高,80%左右的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五是犯罪对象多为企业核心技术人员,雇员或前雇员是犯罪的高危人群。
将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
宋建立说,检察机关将加强对重点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保护力度。“重点打击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事关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疑难复杂的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
他说,将加大对采用盗窃、利诱、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以及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立案监督工作,依法从严批捕起诉,并提出限制缓刑适用、并处高额罚金刑的量刑建议。
他还提到,检察机关将深入分析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特点和规律,规范提高取证、认证的能力和水平,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
“我们还将通过加强个案办理指导、发布典型案例、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方式,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原标题:最高检:侵犯商业秘密犯罪高危人群是雇员或前雇员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统筹/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