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告别互联网消费贷 专家呼吁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良心”
3月17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消费贷款,“花呗”“借呗”不能向大学生放款了?引发网友热议。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阻断大学生超前消费
每年收到太多“催收电话”
对于五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李君感到“非常欣慰”。李君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采访时谈到,他曾在今年两会上建议,网络贷款机构不得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并呼吁禁止给在校学生办理信用卡和提供分期等相关超前消费的金融服务。“两会期间,相关部门就有打电话向我了解情况和征求意见,没想到政策的反应会这么快。”
作为驻村党支部书记,李君对“网络贷”“套路贷”的危害深有体会。“我这个村一年至少接到十来个催收的电话。”这些“催收”的电话来自各个贷款机构,他们联系不上借款人,就根据贷款人留下的地址信息找到村委会,从而联系贷款人父母。这些父母事先可能毫不知情,但为了不影响儿女的口碑,不管有没有能力,都会尽力去解决问题。“(贷款大学生)他们本身没有偿还能力,最后实际上都是父母买单。”
关于在校学生超前消费,李君明确反对:“(在校学生的)超前消费我觉得都应该阻断。”同时,李君也认为,高校应该要为大学生开设金融理财方面的普及课程,“消费是关乎终身的事情,一个正确的消费观是很重要的。”
互联网金融专家解读此轮“严管”政策
最重要的是金融机构要有良心
中国科学院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吕本富对《新闻有观点》表示,此次出台的《通知》是5个部门对人大代表提案的答复,“我认为这种管理方式还是比较及时的”。
吕本富将《通知》总结为针对大学生消费贷的“1+3”管理。“1”是基本原则,禁止各种金融机构专门开发针对大学生的信贷产品。“3”是具体规范:第一,可以向大学生发放消费信贷,但需要报当地银保监会批准,且需控制利率;第二,营销环节不能进行定向引流;第三,贷后禁止“暴力催收”等非法收款行为。
在管理大学生信贷问题上,吕本富强调,第一责任人是开展业务的金融机构,“这些机构首先要有良心,要抱着正能量的态度来做这些事。”他认为,在金融机构管理规范的前提下,大学生超前消费的问题可以靠市场调节来解决。
针对全国人大代表 “(大学生)任何超前消费都应该阻断”的观点,吕本富认为“有点绝对”,只要贷款并非挥霍,“能解燃眉之急,利率又不是很高,为什么要堵住呢?”他说,如果完全不给大学生提供借贷的渠道,反倒会促使大学生走向非法高利贷,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大学生消费情况研究数据显示:
超三成完全不会辨别校园贷是否正规
腾讯教育—麦可思2020年大学生消费情况研究数据显示,33.5%的大学生完全不了解如何区分校园贷的渠道是否正规,36.1%的大学生表示“了解一些”。
麦可思研究院副院长马妍谈到研究数据结果时说,消费贷的知识普及没有到位,不过大学生采用消费贷进行超前消费的比例不是很高。“但大学生群体本身基数较大,我们还是可以看到(超前消费的大学生)有相当的数量。”
谈及大学生的财产和金融安全问题,马妍认为,寻求学校帮助是最直接和最方便的渠道。高校需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通过日常教育和各类课程提高大学生的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原标题:大学生告别互联网消费贷 专家吁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良心
记者丨王娴
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