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计划有37件法律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陈菲)全国人大常委会21日公布了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这份计划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继续审议的法律案有17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达到37件。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从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可以看到,今年继续审议的17件法律案中,已经通过的有5件,除此之外,乡村振兴促进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12件法律案将分别在4月、6月、8月份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继续审议。
在初次审议的37件法律案中,3件已经通过,7件已经提请审议。修改反垄断法、企业破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社会救助法等相关的法律案将在今年初次提请审议。
计划还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研究启动环境法典、教育法典、行政基本法典等条件成熟的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
在预备审议的项目中,列入了修改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人民警察法、监狱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铁路法等;制定学前教育法、电信法、彩票法、医疗保障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民事强制执行法和网络犯罪防治、黄河保护等方面的法律。
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重要立法项目根据需要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建立协调机制,解决立法难点问题。同时,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防止和纠正部门利益偏向。对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立法听证、第三方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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