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高中于9月底召开了全体高一学生大会,对学生诚信考试提出了特别要求,其中一条为“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但仍有部分学生置若罔闻携带手机进入考场,首次月考就收缴了手机34部。为起到警示作用,考试结束后,在学生和家长参与的情况下,学校对违纪携带的手机予以当场销毁。(10月9日《大河报》)
在权利意识深入人心的当下,学校集中销毁学生手机的做法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从法律上讲,手机是学生的私有物品,学校作为不具备行政执法权的教育机构,根本不具备肆意处置他人财产的权力。从道德上看,这种“杀鸡给猴看”的做法即使打着“诚信教育”的旗号,也难掩教育暴力的本质。
教育暴力从表面上看是体力的较量和话语的博弈,从本质上讲则是权利的失衡和地位的不平等。在主体性缺失的情形下,学生们往往成为“被教育”、“被管教”的客体,成为成人意志的施展对象。“一切为了孩子的明天”,对学生们美好生活和成功人生的勾勒与描绘,让教育暴力变得冠冕堂皇。忽视学生们的利益诉求,以一种所谓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包办”一切,既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也损伤了学生的人格尊严和教育认同。学校加强学生诚信教育的初衷无疑是良善的,却采取了将教育权力异化的做法。
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作为一种考试规则,具有不容置喙的正当性。然而,面对不守规矩、“不听话”的学生,教育机构如何进行引导,既体现了教育管理的水平,也见证了教育理念的成色———“以堵代疏”看似事半功倍,实则是因小失大。著名教育家夏丏尊先生说过:“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在学生们的成长过程中,高高在上、强力控制、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即使用刚性的社会控制“管住”了学生,也会让学生感受到教育的冰冷和人性的粗鄙。 □杨朝清
(原标题:[来论]手机集中销毁是一种教育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