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3 赵蓓蓓 刘建华 人民网
今年9月以来,人民日报多次关注“办事求人”现象,中国人为何办事总要求人?中国人办事何时才能不求人?小编选取了系列文章中的四篇,与大家一同探讨。
人情如“围城” 进出都为难
在网上以“办事求人”词条搜索,我惊讶地发现,除了有诸如“办事求人说话技巧”“办事求人送礼技巧”之类的文章外,还不乏图文并茂的相关教程,甚至有出版社出版数百页的《求人办事技巧大全》之类的图书。又是撰文又是出书,可见如今求人办事在我国有多大的“市场”。
为什么办事要求人?因为不求人就办不成事啊。对于这一点,相信当今许多人都感触颇多、颇深,其中不少人恐怕还有切肤之痛。那么,为什么不求人就办不成事?人们常见的答案之一就是,因为中国是人情社会。不错,几千年的社会组织结构与传统文化,使人情在我国社会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讲人情,本是人之常情,但当人情冲破法律与规则的钳制时,它就会成为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负面力量。细究一下便可发现,办事托关系、走后门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就是在“文革”时原有的法律秩序、社会规则被打破、不正之风愈演愈烈逐渐形成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社会,没有了为人处世的基本规矩与尺度,法律也会形同虚设,潜规则大行其道也就不足为奇。
众所周知,如今国人办诸多事情,如生老病死(生孩子、看病、进养老院、丧葬),孩子上幼儿园、升学、就业,个人谋职、升迁、做生意、拿项目以及诉讼等等,甚至在小区租车位、停车,都常常要求人。求人办事,无非有这样几种情况:本该办的事不给办、不好办;不该办的事通过打擦边球甚至违法违规也要办;想获取稀缺资源或获取优先权……遇到这种情况,人们的第一念头便是找熟人、托关系,靠人情打通关节。不管是正当还是不正当的需求,都要靠、都得靠抑或都能靠熟人、关系打通关节,久而久之就使潜规则成了办事者必须遵守的“规则”。
有人说,在中国,人情既是最可靠的,又是最不可靠的;人情是最没有成本的,又是成本最高的;生意场上不讲人情,又处处不得不用到人情;人情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冲突,又往往造成了更大更深层的矛盾……人情如同“围城”,困囿着当代中国人,让人又恨又离不开。
尤其让人无奈的是,如今的人情,大多只是“敲门砖”,就是帮你找到办事的门路,至于事情能不能办成,那还是“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很多时候没有硬通货、不“出点血”,怕也拿不到“通行证”。这里的门道可就多了,一些不懂门道的人,碰几回钉子听几次劝,实在不行到网上看看相关“技巧”,可能也就“入门了”。
有网友这样说:在中国,花50元能办的事情你得花100元去办,不能办的事情你花200元也能办。这话说得有些尖锐,却一针见血地道出了当今社会的弊端。令人痛心的是,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已对下一代产生极为不良的影响,理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僧多粥少”,求人怪圈难破
不管你承不承认,当今国人,几乎家家都有一部“求人史”。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多是托关系、走后门让孩子当兵、进工厂当工人、推荐上大学。那时商品短缺供应有限,许多东西都是凭票供应,谁家要买自行车、缝纫机之类的东西,通常得求人找关系弄“票”买;80年代,不少家庭的进口彩电、音响、电冰箱、洗衣机等都是求人找“出国指标”买的;一些下海经商做买卖的,则千方百计找关系批“条子”,倒腾紧俏商品牟利……之后,找关系、求人之事越来越多,渐成风气,乃至发展到今天“办事求人”的情形无所不在。
分析各家各户、各色人等的“求人史”,不难发现,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求人办事,大都求的是对优质资源、稀缺资源的占有权,或是获取资源的优先权(当然也有权力寻租、贪腐、不作为等人为设障迫使人去求人的)。不同的是,过去是“只求拥有”,现在是“但求更好”甚至“但求最好”。比如,过去能有个工作就觉得不错了,现在则要求好工作;过去住院能有个病床就可以了,现在则要求单间。正是因为想求更好、求最好,使得过去不是问题、不用求人的事情也成了问题,也想找关系求人或必须找关系求人。这一方面说明,社会在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提高、追求的层次在提升,另一方面则说明,目前的社会发展还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在一些领域,优质资源还太少。
比如教育。现如今,一件让人觉得非常恐怖的事情是,孩子还没出生,许多家长就开始考虑将来孩子在哪儿上幼儿园、读小学和中学的问题了。因教育资源不均衡、优质资源相对少,家长不想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都想让孩子上好幼儿园、好学校,于是,家长们便“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神通广大”者,能通过动用各种关系、资源甚至权力将孩子送进好幼儿园、好学校;“本事”不太大的,便退而求其次;没“本事”的,往往求之而不得。
看病求人也是长久以来相当普遍的社会现象,因为人命关天,因为挂号难,因为对一般的医院与医生缺乏信任。尤其是遇到生孩子这种人生大事,家人都不敢掉以轻心,都想找好医院、好大夫。因床位有限,许多产妇为在三甲医院建档不得不求人,遇到“潜规则”也不得不就范。曾听一产妇讲述其求人“经”:你不能找太管事的人(如院领导),这样下面的人得不到“好处”,并不想管,但也不能找管不了事的人,就得找那种了解产房具体情况又说得上话的人。如此难以拿捏的求人,累人且恼人。相比之下,“出血”“打点”反倒成了简单、痛快的事。
供不应求,加之制度的漏洞,使黑色交易、“潜规则”有了市场,为寻租、滋生贪腐提供了温床。反之,那些供大于求的行业,被奉为“上帝”的则是买方。看看如今国人面对琳琅满目的彩电、冰箱等家电产品时的挑剔劲儿,会不会觉得30年前求人帮忙找“指标”买彩电的事听起来犹如天方夜谭?事实证明,“发展才是硬道理”,当然,这种发展绝不仅仅只是经济领域。
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也是“办事必求人”之怪现状存在的原因之一。对于这一点,我们也要有足够的认识。
制约任性的权力
我的亲戚曾借款给一位企业界朋友周转,说好借期一年。一年后,亲戚向这位朋友要款,他却左推右推就是不还。无奈,亲戚将他告上法庭。这桩借款纠纷案简单明了,加之亲戚忙,就全权委托律师代理。在案子进入执行阶段时,代理律师突然出了事,无法再代理此案了,我的亲戚不得不自己跑法院。因从未跟法院打过交道,于是他托了好几个人,找到该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员,希望他能帮着催催执行案件的法官。该工作人员说,现在法院工作程序都很清晰,不用我催,你自己去跟执行法官说说,能执行的案子肯定不会拖。亲戚怀着忐忑的心情去法院,执行法官接待了他,并详细告诉他目前案件执行的情况。亲戚感觉,法官的态度挺亲切的,因此打消了原有的顾虑。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到政府部门办理申请、审批、证明、咨询、协商等各种事宜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情。但许多人尤其是基层群众对去政府部门办事常常感到发怵,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我国这个讲究人情的国家,人们办事都喜欢找熟人办,要是找陌生人办心里会觉得不踏实。这是由于一些人的观念还不适应由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过渡的问题;二是一些政府部门确实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作风,办事效率低下,导致群众为办点事“磨破嘴、跑断腿”;三是信息不透明,部门交叉管理,程序繁琐且不规范等,导致“马拉松”审批、公章“旅行”现象屡见不鲜。为了加快办事进程,不少企业和群众不得不四处求人找关系。这种现象还催生了许多合法或不合法的“代办”公司,如代办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工商年检、专项审批、商标注册、资质、车检、社保等等。一些企业或个人宁愿花钱找这些代办公司去办理,图的就是时间短、不求人。这恐怕是我国独有的“行业”吧?
自2013年国务院取消和下放416项行政审批事项以来,各地简政放权的力度逐步加大,各级政府改进工作作风、简化程序、厘清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的事例明显增多。今日本版刊登的来信中,有3篇是政府部门改进作风、落实制度、利用互联网提升服务效率的正面来信。
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指导意见”要求,要把有利于服务人民、有利于群众办事作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基本出发点,把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关系紧密、审批权力集中的部门作为重点,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职权事项放在优先位置,着力解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公众切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任性的权力必须受到制度的约束,用权者必须勇于担当责任。相信随着政府简政放权改革力度的加大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落实,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将越来越顺畅。
制度“松紧带”造成社会不公
明明是乡政府工作人员将一老人家养老保险证上的姓打错了,老人家在家人的陪同下拿着身份证去要求改,工作人员却冷冰冰地说不行,非要对方去村里开个“你就是你”的证明。且不说这规定本身合不合理,可转身来个熟人,要求给其亲戚被弄错的名字改过来,工作人员二话不说满腔热情立马就改,“走程序”的事提都不提。
今天读者来信中讲述的经历,可以说是当今社会现实的一个缩影,相信许多人都遭遇过类似的事情,而且很可能扮演过其中的角色——被拒者、求人者、被求者、疏通关系者……
我国并不是缺少规章制度的国家(你到任何一个政府机关特别是政务大厅,规章制度都常挂在墙上或工作人员的嘴上),缺少的是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亦即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为什么?因为我们的规章制度往往是“松紧带”——其弹性之大,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这种弹性,使一些人尝过不少甜头,也使太多的人吃过太多的苦头。
稍作观察便可发现,许多部门的规章制度似乎只是用来约束甚至苛求普通人、陌生人的,而对有钱、有权、有势者,对关系人、亲朋好友等熟人,则往往“不是问题”,特别是在上级领导或种种“好处”面前,许多规章制度或即刻遁形,或总能被“变通”。
为何本应一板一眼的规章制度却如此“弹力十足”?除了长久以来形成的“官本位”、特权意识、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等因素外,许多部门、岗位的公职人员,不仅是领导干部,很多时候就是直接办事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且缺少监督,也是重要原因。事实上,许多部门的规章制度都是大而化之、笼统含糊的,不明确、不细致、不具体,即使明确、细致、具体,也往往因对执行者、执行情况缺少切实有力的监督与问责而形同虚设。因为自由裁量权大且无有力监督,部门领导、具体经办人就有了很大的辗转腾挪的操作空间;因为有利可图,有空可钻,有机可乘,权力寻租、潜规则等暗流涌动就不可避免,求人与被求之事,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人情输送等又怎能遏制得住?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巨贪“苍蝇”,办事求人现象经久不衰,皆暴露出“松紧带”制度的巨大漏洞与弊端。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百姓之所以办事难,难就难在其办事的时候,常常被视为“紧”的对象、“卡”的对象、约束的对象,而对一些有权有势有钱有关系者,办事人员却常网开一面甚至门洞大开,由此造成的社会不公已成当今一大社会问题。自古以来,民“不患寡而患不均”。机会的不均等、待遇的不公平造成的社会心理失衡更是社会的一大隐患。
因此,如何在减政放权的同时,缩减权力部门、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确立法律、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违法违章必究,是解决办事求人问题的必破之题。
实践证明,要杜绝办事走后门、找关系,寻求社会的公平、公正,规章制度的严密、细化和刚性是第一步。
(摘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