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2月2日电(陈静、牟海微)2月1日,人民网报道了哈尔滨籍“90后”李某某(身份证号23010319920718xxxx)12岁时以大本学历获发导游证一事。经黑龙江省旅游局确认,李某某12岁时的导游证(编号D-2312-0000xx)确为该局2004年颁出;7岁时的导游员资格证真正所有者另有其人。由于目前调查还在进行,所以这种以他人资格证办出自家导游证的行为尚难定性。
根据人民网在黑龙江省旅游局了解到的情况,导游从业者必须遵从相关法规持身份证、照片、学历证明等真实材料报名,先通过严格的考试取得导游员资格证,再在其后的3年内,持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公司进行的登记材料申领导游证。就该局目前的调查结果而言,从1999年至今,李某某在该局未见资格证考试相关信息。其用于申领导游证的编号“HLJ-99022”资格证,实际所有者为张某某。由于张某某存档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等材料失踪,所以无法联系该人确认相关事项。另据绥化市旅游局的查询结果,当地从未有过“绥化导游中心”这一单位。这也就是说李某某的服务单位同样存在疑点。
根据黑龙江省旅游局目前阶段的调查结果,无论是在1999年还是2004年,时年7岁和12岁的李某某均不具备考取导游员资格证、申领导游证的条件,且其资格证属“张冠李戴”。无资质幼童如何办出了真证件,我们期待黑龙江省旅游局的进一步调查结果。
此前报道:
哈尔滨籍“90后”12岁时以大本学历获发导游证 是粗心犯错还是涉嫌违规?
近日,有网友向人民网反映,一名哈尔滨籍贯的“90后”,在年仅7岁的时候便拥有了导游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证,堪称“神童”。经核实,除“7岁”这一细节存在出入外,该网友反映的其他情况与国家旅游局导游员个人信息查询系统显示的数据相符。【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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