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近日一段发生在广东东莞某路段的视频在网上迅速传播,视频当中一辆轿车在变更车道的时候被后车撞翻。有人纷纷谴责这辆轿车不断加塞,最终是自食其果,也有人谴责后面那辆车是紧追不舍,毫不避让,不近人情。那到底整个事件的经过怎样?他们是不是在开所谓的斗气车呢?这起事故的责任划分又如何来认定呢?我们来看报道。
解说:视频来源于事故一方轿车的行车记录仪所拍摄,当两辆车行使到中堂大桥时,旁边的蓝色轿车一直想变更到最右侧的车道,尝试几次都没有成功,正当蓝色轿车再次尝试强行变道时被后方的银色轿车撞翻,幸好驾驶员并无大碍。
卢先生(蓝色轿车司机):我直接跟交警说我承认我(违法)变道,我也没有什么异议,我承认我变道,我有减速,让他先走,他不走。他偏偏挤在那里不让我过,他一直逼过来,我当时是比较急,赶时间。
解说:记者也联系了这辆拍摄视频的银色轿车司机,他认为是蓝色轿车在频繁变更车道,自己没有过错。
唐先生(银色轿车司机):你自己看视频,好吧,我都不认识他,第一次看到他,他一直在变线。
解说:最终交警认为,蓝色轿车对此次事故负全责,而银色轿车因为无证据显示其有恶意行为,因此不承担责任。
戴小星(东莞市交警支队民警):主要是因为前车也就是大众汽车违反规定强行变道所引起的,我们最终认定的事故责任是大众车驾驶员负这一宗事故的全部责任。
主持人:不少司机在看过这段视频之后表示,被撞翻的蓝色轿车没有合理选择变道时机,而且违法压实线,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后车不避让也不应该。
司机:他这明显属于强行加塞,塞不过去了,开斗气车了属于,变道你要看前后车的间距能不能变过去,还要打转向什么,一切都确认安全才能变道。
司机:一般能让就尽量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解说:交警提醒,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现变道条件不允许,千万不要强行侥幸变道,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而发现有车辆要加速变道或刹车,其他驾驶员则要遵循让速不让道的原则,以确保行车安全。
戴小星:如果前方或者两侧有车辆出现,它有变道或者刹车,或者其它一些交通行为的时候,我们要提前做出一个预判,也就是说在不影响我们自己驾车安全的情况下,不让出车道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自己减速慢行,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解说:另外这段视频的后半段显示,蓝色轿车翻车后迟迟无人前去询问情况,包括后面银色轿车的驾驶员,最终蓝色轿车司机自己爬了出来,不少司机对于这种冷漠行为也表达了谴责声。
司机:正常的情况下,我认为应该下车看什么情况,或者马上报警,然后打120。
记者:看看有没有受伤。
司机:对,对,对。
主持人:我们来看一下视频的截图,从视频的截图当中可以很明显看到,前车变道时候地面上是白色实线,白色实线是禁止标线,也就是说禁止在此处变更车道,所以警方的判定是被撞的前车车主违反了禁止标线的规定强行并线,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但是从刚才的片子里边我们也可以看得出,还是有人认为后车车主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比如说在事故发生的时候后车车主为什么没有采取制动减速措施?为什么没有踩刹车呢?甚至有网友还认为,后车是故意的。
而近期又一段视频的出现让事件又有了最新的进展,日前有一段全长13分钟的视频显示,在一个名为堂主群的微信群内“ID为粤A279湘哥”的网友从语气表达上来看,似乎就是后车车主,他向大家讲述了当时撞车前后的事发经过和处理过程,他上传了多张事故现场的照片和录制的视频。
这位车主表示,不踩刹车是为了避免侯车追尾事故,而他同时也提到了这已经是他撞的第7辆车了,不过每次都是在确定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才会去撞。对于这个情况我们也联系了东莞交警,来听听交警方面的回应。
戴小星:从昨天开始我们就已经留意到这么一个事情在网上的传播,首先我们就通过我们的系统查询,发现这辆比亚迪小车所称的“发生过7宗的交通事故”,据我们初步的核查,目前除了这一宗事故之外,我们只查到他曾经在东莞范围发生过一宗交通事故,也就是说不存在“7宗事故”这么一个说法。
另外今天下午我们也就几个部门联合在一起讨论怎么样去核实,去审查这些信息的真实性的时候,我们就约打了电话给比亚迪的驾驶员唐某,唐某拒绝跟我们反映情况,只是在电话里面跟我们反映说,他从来没有将这些视频或者是微信的一些聊天内容公布到网上去,都不知道怎么公布上去的,然后就匆匆忙忙挂了电话。我们也就通过发短信的形式告知这位唐先生,让他配合我们交警部门的进一步的核查,然后我们也会根据去核实相关的一些情况到底是不是属于一个真实的情况。
主持人:目前东莞交警已经启动了对后车车主所说的其他6次撞车事件的调查,其实这个事件之所以备受争议,除了被撞现场的刺激之外,警方判定被撞车负全责,而撞车的后车车主却没有责任,也是一个关键.
而这个时候又爆出了后车车主还曾经以同样的方式撞过6辆车,那么对于这位车主的行为从道路安全的角度如何来看待呢?我们再做个假设,如果事故更加严重的话,不幸造成了人员伤亡,后车是否还是没有责任呢?如果后车其他的6次撞车事件属实,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后车车主将会承担责任呢?我们接着还是再来听一下东莞交警的分析。
戴小星:如果我们有证据去证明比亚迪驾驶员唐某是故意行为,也就是说他见到大众车车主想要变道,他就故意撞上去,就属于故意行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46条的相关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那么他方就无责任,也就是说因为一方的驾驶行为、故意行为造成了一个交通事故的发生,对方是不需要承担事故的责任,而是由故意造成事故的这一方的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早前报道:左车打灯欲变道遭右车两次加速 强行变道被撞翻(图)
事故过程分析
事发路段为一段三车道的快速路,从视频可以看到事发时该路段车辆相对较多。蓝车一开始从最左侧车道压实线违规向右边变道超车,当变到中间车道后,紧接着要第一次从中间车道准备往最右侧车道变道时,受到拍摄车的阻拦没有变道成功。紧接着在拍摄车和前方卡车刹车的间隙,蓝色车企图第二次违规变道,而这一次由于两车相隔太近,与拍摄车发生碰撞。因为车速较快,碰撞后蓝色车直接发生了翻车。
@重庆晨报:网传一段视频显示:5日,东莞中堂大桥一辆大众轿车强制变道,被一辆比亚迪撞翻。@深圳交警表示,从法律上来说,变道车辆全责。但从道德上讲,后车两次加速,不让前车变道并将其撞翻,且车翻后未下车施救属居心不良。
7日,@深圳交警发微博致歉称,3月6日中午,值班人员对一反映交通事故的微博进行了转评,在未经审核情况下发表了不专业评论,引起网友和媒体关注。对此,做出诚恳致歉,已删除不妥微博言论,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批评,纳入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