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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资讯:公安部部督一号特大盗掘古墓葬案姚玉忠等人一审宣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14  来源:凤凰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公安部部督一号特大盗掘古墓葬案姚玉忠等人一审宣判今天(14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部督2015一号特大盗

原标题:公安部部督一号特大盗掘古墓葬案姚玉忠等人一审宣判

今天(14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部督2015一号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案件主犯姚玉忠等人作出一审判决。因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抢劫罪、倒卖文物罪,头号主犯姚玉忠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3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判处多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至15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决追缴涉案文物32件,其中一级文物16件、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4件及一般文物8件。判决没收非法出土文物77件,包括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17件、三级文物53件、一般文物3件。

至此,朝阳中院审理的公安部部督2015一号案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案件组织、领导、指挥实施盗掘行为并控制所窃取文物的主犯全部一审获刑。

头号主犯姚玉忠一人犯数罪情节特别严重

法院审理认为,在盗掘古墓葬过程中,犯罪团伙实行资金提供、设备投入、勘探古墓、盗掘墓葬、销售分赃“一条龙”作业。被告人姚玉忠以非法占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内文物为目的,违反国家文物管理法之规定,多次私自挖掘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行为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他人以暴力手段共同劫取他人财物、国家级文物,行为构成抢劫罪;以牟利为目的,自行或帮助他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行为构成倒卖文物罪,一人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是可与“埃及金字塔”相比的世界性发现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的凌源市与建平县交界处,在此发现了距今约5500年前的大型祭坛、女神庙、积石冢和“金字塔”式建筑,将中华文明史提前了1000多年,被誉为“东方文明的新曙光”。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是可与埃及金字塔、印度亨觉达罗古文明相比的世界性发现,该遗址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4年底,朝阳市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保护区建控地带外周边现大批盗墓痕迹,多处古墓葬群、古文化遗址遭到严重破坏,大量珍贵文物被盗。公安部、辽宁省公安厅、朝阳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展开侦查,并一举破获“公安部督办第一号”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红山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共225名,打掉盗掘犯罪团伙12个,追回涉案文物2063件,其中一级文物248件,二级文物142件,三级文物262件,一般文物1411件。该案系新中国成立以来追缴被盗文物最多、单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多的案件。

共判处有期徒刑51人无期徒刑8人

2016年初,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该案其他主犯姚玉飞、王子朋等人进行宣判。历时一年两个月的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朝阳中院一审审理尘埃落定,共判处有期徒刑51人,其中判处本罪最高刑无期徒刑8人。其他涉案人员将陆续由朝阳各级法院依法审理宣判。(央视新闻记者奚丹霓  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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