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3日电 (记者王昊男)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提出了新思路,实现了新突破。
其中,在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方面,该文件明确指出:对于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当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
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各区政府、街道(乡镇)要积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根据该文件要求,北京市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要至少听取2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各区政府要健全专门工作机构,市、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乡镇)要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 人民日报 》( 2016年06月14日 2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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