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印发实施
本报讯(记者 程国媛)《山西省“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印发实施。7月7日,省地震局相关专家就《规划》进行了解读。
《规划》紧扣“融合式发展”主题,阐明“十三五”时期我省防震减灾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发展重点和政策取向,是今后5年我省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蓝图,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和编制市县防震减灾规划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省形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富有山西特色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全省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实现地震烈度速报,开展地震预警服务,逐步提高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新、改、扩建工程全部实现抗震设防,基本完成城市危旧房改造和农村民居抗震改建试点工程,基本完成重点地区、重点防御城市的城市活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震害预测等基础探查;建成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全省应急避难场所容量达到100万人,初步建成省、市、县各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实现震后12小时内灾民得到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全省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
“十三五”期间,我省还将完成重点地区地震区划,为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利用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重大工程和长距离生命线工程选址提供基础资料。基本完成重点地区活断层探测,有条件地开展上述地区的地震小区划、震害预测等基础探查工程,为城乡规划建设、重大工程选址和综合防灾减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