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降价的同时,意味着与这些药物相关联的所有的医疗服务随之“贬值”,这对于需要自己挣钱来“养活”自己的各个医院而言,不啻是一个巨大的经济“黑洞”。
据媒体统计,截至目前,一共有超过20个省、自治区出台了对降价药品的采购和报销方面的政策,药品降价正逐步落地。这意味着,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替诺福韦酯和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埃克替尼、吉非替尼等3种药品的降价幅度分别达到67%、54%、55%。相关患者的治疗费用有望打对折。
在“医改已经进入深水区”的特殊时刻,如此给力的药品降价措施,无疑是医改带给患者的一次巨大红利。
然而,这个红利是一次性的,还是长期有效的?目前看还存在一定的变数。因为,药品降价在我们国家早已经不是新鲜事了,不少药品的价格在历次降价风潮中,早已经被减得很低,但人们每次看病的花销并未显著减少,用于购买药品方面的花费也依然不低。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的药品价格,不但承载着药品本身的各类成本,还承载着体现医疗效益的重要任务。药品降价的同时,就意味着与这些药物相关联的所有的医疗服务随之“贬值”,这对于需要自己挣钱来“养活”自己的各个医院而言,不啻是一个巨大的经济“黑洞”。如果没有填补的手段,将直接导致医院的运营难以为继。
这就是导致我国历次“药价”降低之后出现“降价死”的主要原因。与此同时,每次医疗服务要依托于药品价格的15%来体现价值,这意味着每一次诊疗后的处方,如果不能达到三四百元的价格,医院及当事医生就很难获得基本的价值体现。
说到这里,话题又回到了以药养医的老问题上来了,如果每次诊疗,不出具三四百元的处方额度,那么医院就连六十元钱的收入都不能保证,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或一批药品的价格下调,是很难真正降低整体的医疗花费,因为医生很容易通过联合用药,或者寻找高价药,或者使用药品以外的方法,来填补药品降价带来的经济损失。
这里面不仅仅涉及医疗的道德问题,更涉及医院自身的生存问题。一个药价,背后体现的是医院、患者以及一些相关机构之间,最基本的利益博弈,也大体反映出,不同群体在现有的医疗运营下,各自的利益诉求,“药价”能不能合理,反映的恰好是我们的医疗政策是不是合理。
现在,一批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和非小细胞肺癌的药物价格大幅度下调,这肯定能在一段时间内降低上述两类患者的治疗费用,但这效果能不能持续,关键就在于,医生能不能从廉价药物中也同样有所获益。因为,医改要让医生与患者都满意,同样是衡量医改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
如果,不能利用药品的降价契机,适时理顺医疗服务的价格体系,我们为降低“药价”做出的每一次努力,都可能成为缓解“看病贵”旗帜下面一次次的例行公事,安慰作用远大于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