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占领运动”的香港三名年轻人黄之锋(左起)、罗冠聪及周永康。黄罗两人被判社会服务令,周永康被判坐牢三周,缓刑一年,缓刑意味着他可能免于入狱。(路透社)
在前年发起“占领运动”的香港三名年轻人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昨天分别被轻判社会服务令或缓刑。
香港律政司指出,将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据和主控官的报告,以决定是否需要跟进。
负责案件的裁判官张天雁昨天判刑时指出,信纳三人是真心对社会现状表达要求,动机并非只是为了自己利益或伤害别人。她认为,年轻人想法较为纯真,不须顾及利益,但同时较冲动偏激,没有考虑后果,就如钱币的两面,有美好也有缺失的一面。
张天雁还认为,从录像片段中看到,三名被告的行为是鲁莽但非暴力,最有可能受伤的是三人及其他参与者,没有证据显示三人与当晚导致保安员受伤的行为有关,当时的行为只是为了进入一个他们真诚地相信有历史意义的“公民广场”。
她说,三人均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其中被控“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的罗冠聪虽然刑责较重,但考虑到他当晚一直呼吁在场集会人士遵守秩序,也对事件中有人受伤表示歉意,故判处黄之锋80小时社会服务令,罗冠聪120小时社会服务令;考虑到周永康准备到外地升学,判处三星期监禁,缓刑一年。
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表示,会与律师团队研究后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周永康指出,很欣赏裁判官的判词,说出参与者行动背后必有原因,是对政权者当头棒喝。
他说:“今天香港社会上讨论自决和港独,当权者要考虑为什么这么多人会提出这些选项,究竟他们背后的动机和立场是甚么原因,我相信法官的判词,对当权者是当头棒喝。”
案发于2014年9月26日晚上,学联和学民思潮发起“冲击公民广场”行动,为其后的占领运动揭开序幕。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现任秘书长罗冠聪及前秘书长周永康,因当日的冲击而分别被起诉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及自身参与非法集会等罪名,案件拖延近一年半,律政司才正式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