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海绵城市试点的讨论,不应该撇开“基本事实”,而去空谈什么理念与模式,或者干脆矢口否认基本事实,一味以“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的腔调坚执己见。
文丨特约评论员 胡印斌
日前,有媒体报道,在刚刚过去的汛期,承担着增强城市防涝能力重任的30个海绵城市的试点城市中,有19个出现内涝,有人因此认为海绵城市试点失败了。9月12日,住建部官网发文指出,海绵城市建设不会立竿见影、一蹴而就,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目前海绵城市建设还在加快推进。
媒体一发声,住建部就坐不住了。而海绵城市似乎也成了双方“对撕”的目标。不光官员不认可“失败论”,专家也出来讲了,不能因为内涝就对海绵城市建设横加指责,甚至是简单地否定,云云。
有质疑,有回应,这样的讨论显然是有意义的。与其大家都默不做声,一团和气,还不如摊开了议一议,攻防问难之间,或许还能产生更多的智慧,甚至有可能在总结经验教训基础上形成某种共识。
不过,即便是讨论,似乎也应该遵循某种规则与程序。根据美国人亨利·马丁·罗伯特编订的罗伯特议事规则,讨论必须围绕当前待决议题,不能跑偏;对动议者的问题理性对待,不能简单粗暴武断,甚至质疑动机;大家都要讲理,不允许陷入争执等等。有了这样的规则及依据规则设定的操作程序,才可能有条不紊地让各种意见得以表达,用规则来压制各自内心私利的膨胀冲动,求同存异。
海绵城市试点的现实绩效究竟怎么样?想来,公众是有一定发言权的。这一点,相信住建部官员乃至相关专家也都是认可的。也因此,围绕海绵城市试点的讨论,也不应该撇开这些“基本事实”,而去空谈什么理念与模式,或者干脆矢口否认基本事实,一味以“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的腔调坚执己见。
过去的这个夏天,可以说是一个水患连天的季节。当自然界的暴雨及洪峰裹挟着泥沙草木奔涌而来的时候,被吞没的不仅仅是乡村的破败农舍,更有众多城市陷于“看海”的境地。从南到北,一雨即成灾。不光河南河北湖北等地不少城市在这一轮大雨中出现严重内涝,北京局地亦有渍水,其中不乏列入试点的海绵城市。
百姓由此遭受的痛苦,那是个体的切身体验,仅仅依靠嘴硬是否认不了的。当安徽地产商在水灾过后的村庄刷上“城里不买房,一切都白忙”的冷血标语时,城里的民众其实也未必真正安心。罔顾民众的体感,却还在那里强调什么立竿见影、一蹴而就,显然是跑题了,并不能让人信服。至于说什么“横加指责、简单否定”等等说辞,更是武断之论。
退而言之,即便住建部希望公众正确认识海绵城市试点的效果,也该拿出确凿的数据来,条分缕析,扎实具体。诸如想法是什么,做了什么,做到了什么程度,纵比如何,横比又如何,创新体现在哪儿,模式的内涵究竟为何等等。
即便依据国务院2015年印发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也该讲清楚是不是真正按照意见去做了。比如,老城区是不是结合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解决了内涝?“避免大拆大建”,落实了吗?“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的保护与生态修复”,是不是还停留在文件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民间资本进入的门槛降低了吗?监管到位吗?
这些问题并非可有可无、可说可不说,而是海绵城市建设必须直面和回应的。此前公众之所以质疑武汉市投入130亿、邢台市投入70多亿治水仍不免内涝,除了规划及执行规划的问题之外,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因而缺乏监督,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海绵城市试点已两年,而公众并没有看到相关的靠谱信息,这如何让人不生疑?
其实,海绵城市并非不好,现代城市面对自然的侵袭,本来就应该具有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但同时,也希望政府部门在施政上同样具有这样的“弹性”,不仅要有坚定推进的决心,更要有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论证、开门决策的勇气。当然,必要的社会监督乃至上级督察也是海绵城市试点走向良性发展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