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北京综合讯)中国国家核电副总经理郑明光表示,中国拟在未来10年当中兴建超过60座核电厂。与此同时,中国核电管理条例拟强化公众监督,核电厂选址等事项应征求公众意见。
五年将建30座核反应堆
据路透社报道,郑明光上周五在伦敦举行的世界核协会会议中表示,中国在未来五年将建造约30座核反应堆,之后的五年将兴建更多座。
郑明光也表示,中国主要核电企业—国家核电、中国核工业集团(中核)、中国广核集团(中广核)将开始至少一年新建两座核反应堆。
他说,新建的60座核电厂将包括六至十座CAP1000堆型,也就是东芝旗下西屋(Westinghouse)所制造的AP1000堆型中国版。
另据中新网报道,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的核电管理条例(送审稿)昨天起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中规定,核电厂建设需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核电厂的选址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公示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
核电管理条例(送审稿)对中国境内的核电规划、选址、投资、建造、运行、退役及相关活动进行规范。送审稿中明确,国家对核电项目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实行准入制度。
送审稿规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是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并且需具备相应规定的条件。另外,核电厂运行应当取得核设施运行许可证。同时,需要执行持证上岗、运行报告制度、运行评估制度。
关于核电厂建设方面的问题,送审稿规定,省级政府应当对核电厂建设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作为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