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地叫停“随手拍违章” 深圳网友曾举报后信息泄露遭威胁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戴炜亚报道)本网从1月4日起,连续刊发《南昌市交管局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引网友质疑》系列报道,连日来引发网友和市民广泛关注。目前已经有近百家新闻网站和新闻APP持续关注此事。1月10日,有不少网友表示,“随手拍”在多个城市就曾因为各种各样的争议受阻,不明白南昌为何还要实施,奖励的钱用来多安装些高清摄像头岂不是更好?
深圳:网友举报遭威胁报复
网友认为举报人信息轻易被泄露本身就是隐忧
2014年1月3日傍晚,深圳居民黄小姐用“随手拍”举报了一名驾驶员违规压线插队。但两个小时后,她就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深圳交警部门的公职人员,在黄小姐挂断电话后,对方又发来三条短信,第一条信息语气还算平和,第二条已暗示其知道黄小姐的住处,第三条是警告黄小姐要“注意安全”。
随后,当地媒体展开调查,结果发现被举报车辆驾驶员陈某之子是交管部门协警,他利用职权之便获取了黄小姐的电话,并告诉其父亲,随后陈某致电黄小姐进行了恐吓。
最后,警方认定,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证人威胁或打击报复,按照相关法规,警方决定对陈某行政拘留3天。陈某儿子通过公安内网查询举报人个人信息并提供给其父,构成“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网友@走过长江就表示,“深圳交警强调,会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但其实这已经明摆着泄密,并且对举报人构成了人身威胁,实名举报后,自己的个人信息要看别人是否恪尽职守,确实有点怕怕。 网友@雅晴的小小世界表示,这其实还是有疑点,一个辅警就能快速获取举报人信息,并且如此嚣张去恐吓,这里面应该有其他人员帮忙才能获取此信息。
银川:如果对线索进行严格核实交警要累趴
网友质疑交管部门只凭照片就处罚太过草率
有深圳网友@1533表示,他就曾遭遇两次举报,结果交管部门只是根据照片就认定他有违法行为,并给他寄来了通知书,两次他都是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证明了自己没有违章。“这也太无厘头了,交管部门接到线索不仔细核实就开罚单的吗?”这位网友表示。
这样看来,银川交管部门还算认真负责的。2013年3月25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2013年3月25日印发了《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对群众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银川交警部门也曾想通过鼓励市民举报,开通“随手拍”举报平台,但测试过程中发现,如果按照这样的严格程序走下来,一个举报的交通违法,要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而且由于交警不在现场,这些线索很难作为直接处罚依据。“照片违法证据太多,根本处理不过来。但如果不按照这个程序去核实,这些线索是不能作为处罚依据的。”银川市交警分局秩序科的工作人员张彦鹏说。
武汉:一年奖励的钱够安装几十个高清电子警察
早在2010年3月,武汉也开始推出市民举报违章有奖举措。然而,实施仅半年,警方收到市民拍摄的交通违章记录超过百万条,经警方确认,有效并给予奖励的10.7万多条,警方付出200万元奖金,有50人领取的奖金超过万元,然而全市的交通违章量却没有下降。据估算,200多万元足够安装40个高清电子眼,基本可覆盖一些违章现象多的路口。最后,武汉叫停了“有奖拍违章”活动。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事实上,“有奖拍违章”制度的设立,本身存在缺陷。比如,市民欲举报交通违法行为,需要拍摄留下证据,并要求向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视频资料,这等于赋予普通公民以调查取证权,具有与执法部门相同或近似的职责,可能会造成“全民执法”乱象。因为市民在拍摄时,他不是真正的执法者,他无法对被拍摄者的行为进行真正的法律上的认定。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以民代政”、“以奖代管”、借此推卸管理责任之嫌,广泛动员市民参与执法,则有违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