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被台当局遣返的大陆偷渡民众
原标题:10名大陆民众自称拥护“中华民国”欲偷渡台湾被台当局拘捕遣返
【环球网报道记者徐亦超】据台湾“联合新闻网”1月11日报道,台当局“移民署”与大陆方面今天(11日)在海峡两岸红十字会见证下,根据两岸“金门协议”在马祖南竿福澳港执行2017年度的首次偷渡犯遣返作业,台湾当局交接10名大陆地区民众予大陆,并接返台湾居民1名。
报道指,此次被台当局遣返的10名大陆人士,包括陆宁、石坚、苏黔龙等人,陆宁等人是大陆“异议份子”,并自称是“中国泛蓝联盟”组织成员,他们在大陆宣称认同“中华民国”,宣传台湾当局现行的政治体制,并在2015年9月,在福建买游艇,并喷漆繁体字命名“雾隐号”,计划出逃海外。
几名偷渡客驾驶游艇在台湾桃园外海,接应在台逾期居留的大陆“异议份子”王睿与其女友杨罗旖旎,原本一行人打算前往关岛寻求美国政府政治庇护,但因不擅驾船,最后游艇搁浅桃园市大园区圳头里南沙昆岸际,并遭台当局“海巡署”查获。
台法院依违反台湾地区“入出国及移民法”判决陆宁等人入监服刑,服刑完毕后今天由“移民署”将上述人员交由大陆方面押解返陆;另外,一名台湾男子甘清枝,2016年10月企图由厦门搭船偷渡返回金门时,遭大陆警方查获,今日一并由大陆交返台方。
台当局“移民署”表示,这次遣返作业是循“马尾-马祖”路线,由大陆方面租用专船“安麒轮”并悬挂红十字会旗帜,经台方租用民船至两岸海域中线引导进入马祖福澳港。双方人员依循人道及安全原则,由两岸红十字会于交接书上签名见证下,顺利完成人员互遣作业,这是2017年首度执行“金门协议”合作案。
“金门协议”是两岸为避免再次出现死伤悲剧,切实解决私渡人员的遣返问题,中国大陆红十字总会向台湾红十字组织建议,双方签定遣返作业协议,将私渡人员遣返纳入规范程序,使遣返作业在两岸红十字会组织的见证下进行。该协议于1990年9月12日正式签署,也是1949年以来海峡两岸分别授权民间团体签订的第一个书面协议。
依照“金门协议”的规定,本着“人道、安全、便利”的原则,大陆红十字会与台湾红十字组织一直保持着联系,实施海峡两岸私渡人员和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的海上双向遣返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