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全球报道: 女记者网上散布马英九走光照 被判拘役50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9  来源:凤凰网
核心提示:散布马英九走光照的记者被判拘役50天。(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原标题:散布马英九走光照的记者被判了!拘役50天中国台

散布马英九走光照的记者被判拘役50天。(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原标题:散布马英九走光照的记者被判了!拘役50天

中国台湾网2月9日讯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曾散布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走光照、并公布在脸谱网的记者陈育贤,前年在自己脸谱网上张贴“支持朱立伦参选领导人后援会成立暨誓师大会,车马费300元(新台币,下同)”的转载文章,并加注“这样少有点落漆”,一审依诽谤罪判陈女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案经上诉,“高院”今日驳回确定。

去年10月28日,陈姓网友以昵称在“立委”高志鹏脸谱网页面留言,张贴“支持朱立伦参选领导人后援会成立暨誓师大会,日期2015年10月28日,地点在新北市三重区综合体育馆大门口集合,车马费300元”的讯息。陈女未查证,就径行转贴并加注自己意见。

主办这次活动的蔡男认为陈女所言不实愤而提告。经检方起诉,陈女辩称,车马费300元是否属实“无法查证”。为了保护消息来源,她将陈姓网友昵称打上马赛克后转贴到自己脸谱网页面上。之所以加注“这样少有点落漆”文字无特别意思,没有损害他人名誉。

台北士林地院认为陈育贤未经合理查证,擅以网络脸谱网页面转贴、加注原讯息,所指摘、传述之事亦足以毁损蔡男名誉。她轻率发表网络言论之举,明显逾越法律保护言论自由界线,散布文字诽谤犯行明确,判她拘役50日,并谕知易科罚金折算标准。(中国台湾网高旭)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