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部门也宜跟医学人士共同评估脑死亡判定标准的合理性、必要性和最佳出台时机,别让这类呼吁成为“黑匣子议题”。
全国两会已经拉开序幕。全国人大代表、我国肺移植专家陈静瑜准备了包括加快脑死亡立法在内的三份建议,他认为,采用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将有利于提高器官移植的数量和质量。
在2014年我国每百万人口器官捐献率(PMP)仅1.24,远低于美国(25.68)等国家的背景下,陈静瑜代表的“加快脑死亡立法”建议,意义不容小觑。
毕竟,目前我国器官短缺问题十分严峻,供体不足相当严重,这就需要避免对供体资源的浪费。可目前,医学上通行的死亡标准是脑死亡和心脏死亡,我国立法却只承认心脏死亡标准,即心脏停止跳动为生命终结。而心脏是一个独立收缩的器官,即使在没有脑神经支配的情况下,心脏还能维持跳动很长时间。如果等到心脏停止跳动再摘取器官,大多已失去移植的价值。所以许多医学家认为脑死亡标准更科学,对器官移植的意义更大。
在此情景下,立法部门也宜跟医学人士共同评估脑死亡判定标准的合理性、必要性和最佳出台时机,别让这类呼吁成为“黑匣子议题”。而器官获取和移植及分配,也要公开、透明、可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