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要留得住“乡愁”,首先就是让留守的人留得安心,最关键的就是要提供好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
乡村是许多人牵念的“故园”,也是当今中国最“脆弱”的地方。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既有现代文明、又具田园风格的美丽乡村。这对乡村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内涵,那我们该怎样建设“美丽乡村”呢?
自“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特别是全面实现小康战略、精准扶贫等措施启动后,我国农村积贫的状况已大为改观。但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空心化”现象依然普遍,留守下来的“一老一小”的生存状况堪忧。
留守儿童的辍学问题已被社会所熟知,此前有东部城市的“童工”问题就是冰山一角,而很多留守老人的生活也令人“心酸”。在农村,许多老人本该颐养天年,却不得不“身履险地”,得自理日常起居,乃至要上山砍柴、下地干活,有的即令是到了耄耋之年亦须终日劳作。老人生病,也是外出打工儿女最担心的事;一旦行动失能,不光老人受罪,还会演变为整个家庭的“负担”。
乡村,要留得住“乡愁”,首先就是让留守的人留得安心,最关键的就是要提供好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大美丽乡村建设的公共财政投入,确保让留守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基本社会保障资金足额到位,应跟明确的绩效评估挂钩。
完善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要建立“一老一小”的帮扶机制,让最需要的人群得到需要的关爱。而强化义务教育的执行力度,应把“不让一个孩子因家穷、家远上不了学”成为硬杠杠;继续强化农村医疗保障水平,构建一个送健康送医疗下乡、入户体系,也尤为重要。
农村公共服务,也包括适合农村特点的养老福利事业。在加强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可以发挥志愿服务的优势,鼓励大学生寒暑假到农村特别是“空心村”去开展志愿服务;引导城镇居民或有条件的居民与需要的家庭提供“一对一”结对帮扶,让志愿服务成为服务农村的有益帮手,让老人身旁有所依。
寂寞的村庄、孤独的老人、辍学的儿童,也许是“新农村”建设中无法回避的“阵痛”。但公共政策和社会关怀,都该着力于减轻这类“阵痛”,让农村避免成被遗忘的角落,也让“乡愁”不再成为离乡者心中的“隐痛”。这应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也应成为国人的情怀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