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商户说,当时给了执法人员500块钱,但是所有给过钱的商户说,他们给的都是现金,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确实给过执法人员这笔钱。李建国给记者提供了一笔300块钱的微信转账记录,收款人是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单某。李建国说,他妹妹在违规出摊的时候,除了3000块钱手机费外,还多次给我单某好处费,大多数给的也都是现金,只有这一次微信转账记录。
4月24日,哈尔滨南岗区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证实,孙某、单某确实是南岗区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当中跟商户互相谩骂的男子,也是南岗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商户们说之所以给城管执法人员所谓的好处费,是因为他们的牌匾都没有经过城管部门的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