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讨论“2.5天小长假”,多出的半天真的有用吗
7月1日,在江苏省发布的《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探索“2.5天小长假”。这引发了社会对2.5天小长假的新一轮讨论。据有关统计,已有10多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
在政策设立的初衷上,2.5天小长假是为了鼓励民众外出旅游休闲,进而促进消费。正如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所言,“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也有专家指出,通过“放假”拉动消费效果有限。2.5天小长假多出来的半天在周五下午,只有“黄金周”那样的长假才能让人们增加旅游休闲的消费。
效果好不好,关键看实施以后的结果。然而,尽管多地大张旗鼓地下发文件鼓励2.5天休假,将其制度化落实的地方依然为数不多。据报道,仅有湖南宁乡、江西上饶、山西晋中等个别地区的部分系统尝试过2.5天休假。上述地方并不属于公认的经济发达地区,在没有一二线城市尝试2.5天小长假的情况下,谈论放假对文旅消费的拉动力有限恐怕是“伪命题”。
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几乎没有人不欢迎增加休息时间。前不久,关于互联网行业常态性加班的讨论,从另一个维度佐证了人们增加休息时间的迫切心理需求。而且,近年来,围绕都市近郊的短期休闲旅游已逐步兴起,并不断升级,精品民宿等新的业态取代了传统的农家院,都市居民有利用短假开展周边游的消费意愿。
增加休假时间,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需求。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从工业迈进后工业社会,公众休息时间普遍有延长趋势。英国工业革命、德国与“二战”后的工业重建时期,都经历过劳动者普遍加班,休假时间被极大压缩的时期。但是,当这些国家从工业社会迈入后工业社会,人们追求休闲生活的愿望不断加强,公众休息时间自然而然地增加了。
进一步说,虽然国内社会更期待出台某种政策来保障休息时间,但政策并非扩大休假权的唯一途径。有统计显示,我国法定节假日与世界平均水平非常接近。换言之,在政策层面强力推出更长的假期,其运作的空间已非常有限。推行2.5天休假,同样是一种政策驱动,它固然有助于进一步延长休假时间,但一方面大范围地推进实施难度较大,另一方面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解决国民休假水平和质量整体较低的问题。
多年以来,舆论呼吁用人单位落实带薪年假,但效果参差不齐,有的企业将带薪年假视为重要的员工福利,不折不扣地鼓励员工使用好年假;但也有的机构没有带薪年假制度,或者在员工申请休假时故意使绊子,用一种静态的眼光看待职工不断增长的休假需求。
国民休息时间的长短,是社会丰裕程度的体现。我国社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奋斗依然是社会的主旋律。国民休假时间相比发达国家较短,可以视为是社会发展水平的投射。然而,无论是在价值追求方面,还是在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设计方面,赋予国民更充裕的休息权,应成为一种普遍追求。休假方式和休假制度可以多元化,但落实休假权的社会意义已形成共识。
社会对2.5天小长假的一致期待,足以说明不管这项制度能够在多大范围内推广,其方向代表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素朴向往。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丰裕,休假时间的增加理应不滞后于发展速度。